[問題] 妨礙名譽或商譽請問大大/

看板LAW作者 (我是北海小英雄)時間14年前 (2011/08/26 22:49),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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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自己fb塗鴉牆上po此文章 知名連鎖眼鏡行爆發性騷擾事件 公司處理方式竟是開除被騷擾員工 知名連鎖眼鏡行-年X人眼鏡,在基隆的分店爆發性騷擾事件,一名男性員工對一名女性 工讀生伸出魔爪,而女性工讀生馬上向公司上層報告。 而公司處理事情的態度是-開除那名被騷擾的工讀生! 那位男性員工在店裡已經有前科,這名工讀生已經是第6名受害者。之前的5位女性員工 被碰觸到都跟店長反應過這件事情,店長也都說會處理,但是一直當作沒發生過這種事。 女性員工便向更上層反應,事情卻被主管階級層壓下。 現在另一名受害者也因此跳出來幫助女工讀生,卻在主管壓力之下辭職。在此之前,店內 開會主管都以「我是保持中立的。我不是法官之類」推託但是卻又幫加害者說話。在開會 時說「不滿可以不要做! 董事長和處長都是挺我的。」這些話令人憤恨不平,難道女性 就該這樣受到汙辱和對待嗎? 當初之前的受害者看在大家是同事份上放過這個加害者,但是這個加害者並沒有因此改過 ,反而又針對剛出社會、不暗世事看起來好欺侮的女孩子下手,所以現在才會造成她們倆 人的傷害。請大家幫忙,並且傳出這項訊息,伸張正義,同時避免又有下一個受害者的出 現。 謝謝大家! 公司說可以告他妨礙商譽請問是正確的嗎? 感謝大家!!! -- ╭────────────────────────────────────╮ 集合~萬里.金山.石門.三芝.之大成的北海岸板~地靈人傑的所在 \(^▽^)/ ╭╯ │ ╭→ TaiwanPlaza 台灣 Σ台灣遊園地 → 台灣各地討論 ←╯ │╭╯-------- North_Coast 台北縣 ◎歡迎光臨黃金北海岸聯合版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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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刑事案件(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已非純屬私德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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疇,只要所言為真,即無誹謗(妨礙商譽)之虞。唯有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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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1:20, , 3F
建議:1、確保證據確能證明所言為真。2、與其在FB上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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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1:22, , 4F
不如逕採法律行動,以懲惡徒。至於是針對公司關於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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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處置不當向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檢舉,或是逕提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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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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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1:12, , 7F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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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LxAJx_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