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妨礙名譽或商譽請問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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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連鎖眼鏡行爆發性騷擾事件 公司處理方式竟是開除被騷擾員工
知名連鎖眼鏡行-年X人眼鏡,在基隆的分店爆發性騷擾事件,一名男性員工對一名女性
工讀生伸出魔爪,而女性工讀生馬上向公司上層報告。
而公司處理事情的態度是-開除那名被騷擾的工讀生!
那位男性員工在店裡已經有前科,這名工讀生已經是第6名受害者。之前的5位女性員工
被碰觸到都跟店長反應過這件事情,店長也都說會處理,但是一直當作沒發生過這種事。
女性員工便向更上層反應,事情卻被主管階級層壓下。
現在另一名受害者也因此跳出來幫助女工讀生,卻在主管壓力之下辭職。在此之前,店內
開會主管都以「我是保持中立的。我不是法官之類」推託但是卻又幫加害者說話。在開會
時說「不滿可以不要做! 董事長和處長都是挺我的。」這些話令人憤恨不平,難道女性
就該這樣受到汙辱和對待嗎?
當初之前的受害者看在大家是同事份上放過這個加害者,但是這個加害者並沒有因此改過
,反而又針對剛出社會、不暗世事看起來好欺侮的女孩子下手,所以現在才會造成她們倆
人的傷害。請大家幫忙,並且傳出這項訊息,伸張正義,同時避免又有下一個受害者的出
現。
謝謝大家!
公司說可以告他妨礙商譽請問是正確的嗎?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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