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欠債而要求撤銷贈與(房屋)

看板LAW作者 (小人物的樂曲)時間12年前 (2011/08/12 15:01), 編輯推噓6(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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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因為我爸爸欠銀行錢(4X萬),然後拋下責任跟我媽辦離婚,從此不見人影 但是離婚前我媽媽要求過戶房子給我媽媽,當初是"先夫妻贈與房屋後才離婚" 前些日子收到法院的通知,某某銀行要求我媽媽"撤銷贈與"把房子還給我爸爸 但是我們家就只剩這棟房子可以住了,基於我們住很久不想要再去租房子 (我媽媽跟我爸爸是被告),債權人是我爸爸 不是我媽媽 所以銀行只會要求 我們把房子還給爸爸,但是基於我們住很多年不想再租房子過活 (我們還有五年的房貸),媽媽想先還這些欠款,然後再把房子賣給朋友 因為我爸爸不只欠一家,只是現在只有一家提告,所以避免以後一直被提告 因為現在被告我們不能賣房子不然還會被告,我們家要住下去就是付這些欠款 (我要說一下我爸爸借的錢,完全是他個人玩樂,家裡只有每個月的房貸是他繳而已) 之後過戶給我媽媽 就變成我媽媽繳 在我媽媽還清這些欠款後避免以後還有銀行來找我們要房子,我媽媽跟我想問以下問題 問題1. 我們想把房子先賣給認識的朋友,這樣這棟房子還會因為我爸爸欠債而被動到嗎? 問題2. 如果不會被動到可以再請朋友賣給我媽媽的姐姐嗎? 因為三等親之間的買賣 法律不承認 問題3. 還有買賣一定要出示相關匯款、付錢證明才可以 在房屋過戶上面寫:交易嗎? 拜託懂法律的人幫忙一下,因為我們家現在心情都不是很好,這筆欠款我們繳完 就已經喘不過氣了,不能再有下一家來提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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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官司很難贏。銀行是用民法第244條第1項撤銷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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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尊)所為的無償行為(贈與不動產給令堂)。夫妻間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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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課贈與稅,但無償行為就會被用這條撤銷,很標準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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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問的那些迂迴脫產方法,幾乎沒用,債權人跟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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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傻傻的。沒有資金流向的假買賣經不起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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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保住房子的所有權,要先解決眼前這場官司。但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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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要能繼續住在裡面,倒是比較簡單。不過有鑑於你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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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急迫,且關係重大,建議你們找律師通盤處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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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如果在辦過戶時有找律師處理,今天就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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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清楚你爸贈與房子錢欠多少債嘛?房子價值多少? 衡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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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房價 就放棄吧...一毛都不要還,多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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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文推測,負債應該是房貸(優先)+信貸(普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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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房價應該還是高於信貸,但原PO家裡無力處理信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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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麻煩,因為信貸利息高,拖到五年後房貸繳完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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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所有權保不住,可以繼續住在裡面一段日子,但遲早要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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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本帶利不知道多少了。而財產又是其父所有,現應已被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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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扣住,要做處理,不容易,要還,又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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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方法可以繼續合法住下去,但那是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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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那我們家就只能先繳清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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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再賣掉我們的房子,這樣一來應該就不會再被其他銀行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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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清之後,還是要處理,不然其他銀行還是可以用這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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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錢了吧,看來也只能賣掉租房子一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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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你要堅持不找律師處理,自己想方法,我也沒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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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解答,那假設真的可以跟朋友有真實的買賣(有資金流向)的情況下還會被動 到房子和我媽媽嗎? 或是請房仲業者幫忙賣掉 因為現在這場官司一定會要付錢所以認了,只是為了以後不繼續被追討 ※ 編輯: tony316 來自: 125.227.128.55 (08/1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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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要找律師處理只是先問一下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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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ny316 來自: 125.227.128.55 (08/12 16:18)

08/12 16:24, , 25F
這場官司雖然悲觀,但也不用絕望,多跑幾間事務所,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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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相關的法律規定搞清楚,以利後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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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銀行有心要追賣掉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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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媽的去文具行買本租約你媽當房東你當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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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填租到民國兩百年月租一百元銀行就不想要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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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是反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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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是反串,免得到時候又有人要繳錢給國庫(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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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2:18, , 32F
這場官司雖然悲觀,但也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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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5:40, , 33F
希望是反串,免得到時候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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