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欲放棄頂讓餐廳卻訂金不退的問題

看板LAW作者 (move on)時間13年前 (2011/06/05 06:42), 編輯推噓3(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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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和朋友相約頂一家餐廳 和老闆原已17萬價格談定 對方並傳簡訊告知我們準備訂金跟尾款款項日期 簽約前卻臨時反悔 說有另一組人開價25萬 所以不願意跟我們簽約 朋友因為很想頂店 又去找她談 最後決定加碼到20萬 但是老闆又刁難 原訂9/1交接 契約上改成7/1交接 我因為還有工作不能馬上離職 所以不願意簽新約 也沒有口頭承諾 並將合約書帶回審閱(所以老闆那裡並無契約書) 朋友因為心急 怕老闆向上次一樣又說有人要加價 所以便付了訂金2萬元 在契約紙上寫上"支付訂金兩萬元字樣" 並有第三人在場作證 現在讓我們考慮簽約的最後期限到,我決定不頂了 但是老闆就不願意歸還朋友那2萬塊 請問我們是否有權利主張是他們沒有辦法履行第一次的合約 而不是我們違約呢(因為第二次合約也只有他們自己打 我連口頭承諾都沒有)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62.93 ※ 編輯: wchien2 來自: 220.134.62.93 (06/05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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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朋友付訂金時,他就已經是以第二次的契約為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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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第一次老闆說別人出高價,他就違約,但你朋友答應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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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價金加至20萬並付訂金時,就已經是第二個契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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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契約是你們不願意履約,所以是你們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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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決定不頂 若有人要負責也是妳賠給妳朋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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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的說法是我法律相關工作朋友給我的解答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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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第二次契約的確可以取代第一次,然後付訂金的動作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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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被認定的合意 所以我當初才會堅持不簽也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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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一次被違約就打算不頂了 是我朋友很想要 要我簽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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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過去 但是我看到合約內容整個很火 所已當下也沒說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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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在沒有阻止朋友付訂金 現在他說"我其中一半是幫你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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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追著我要1萬 我也是很無奈 d大妳可以告訴我為什麼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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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夥約嗎沒有妳沒同意可以當作不存在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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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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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合夥約 當初第二次契約我朋友簽名我嚇到 馬上把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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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不讓賣家那邊留下契約 因為我覺得沒理由接受那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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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家人的說法都是叫我不要淌渾水 因為沒有一個約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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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字 我本來很想幫朋友討回權益 但是他一直猛催我還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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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開始妳只說 她付定金 妳決定不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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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好像在對抗兩邊 有點累 是不是應該就不要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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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若有人該負責就是妳 資訊不同結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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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就妳提供的資訊做結論 若省略啥影響結論就..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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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開始講的跟你推文裡的講的有很多資訊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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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推文才知道你並沒簽約,也未授權你朋友簽,你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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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也沒合夥契約 你可以不用付那一萬,他也拿不回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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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whJNF0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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