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憲法問題

看板LAW作者 (落葉~小楓~*)時間13年前 (2011/05/22 13:28),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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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剛好偶然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雖然大家都戲稱這部憲法是裝飾品也沒用 然後修改又很頻繁,也沒落實過,.... 這些都是後話 基於學理,我們總要探討些不一樣東西 政治制度設計本於各國傳統,所以我們不討論 基本國策這也是 來討論一下共通的人權章節,畢竟近代人權保障一直是憲法核心之一 先看第35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就中華民國憲法而言,示威自由是陌生的吧, 那請問示威自由內涵??? 保障主體?客體?所適用涵蓋範圍?內容?? 這實在是可以探討,那和遊行又有何差異? 難道遊行是和平的?示威是暴力性? 另位,我國憲法有22條概括條款,各國現法幾乎都有 因應基本權因時代而產生,避免囿於立法時代眼光不足, 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卻沒有概括條款, 那新興基本權產生是以修憲解決?還是怎解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25.119

05/22 14:03, , 1F
作業嗎?
05/22 14:03, 1F

05/22 14:10, , 2F
不是作業.....
05/22 14:10, 2F

05/23 20:03, , 3F
我覺得這個問題都要搭配該國(如果有的話)的釋憲制度
05/23 20:03, 3F

05/23 20:03, , 4F
才有一個比較明確不嘴砲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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