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是最近看到的一些一般向漫畫因為擦邊爭議而想到,出版品的限制,一般來說(推測)
,應該是因為妨礙善良風俗,社會秩序之類的吧?可是怎麼樣叫作違反善良風俗呢?不討論
模糊地帶,直接講a漫/片好了,儘管很多人都不會希望自己的小孩連走在路上都撿到一本
,但追根究柢是哪裡不行?食色性也,都是人性的一部分.今天不反對小孩吃營養午餐的話,
為什麼要阻止小孩涉獵色情資訊?當然,就聖經上說"貪吃"是罪的角度無可厚非(是這樣
用吧??我是聽說台北被定罪了.....沒研究),憲法不也已給予人宗教信仰的自由?當然不信
基督也拒絕色情的大有人在,連嗨內守門員都行之有年了.....
個人淺見,妨礙善良風俗就是違反大眾道德觀,但是既不殺人也不放火,因為自己的道德
觀限制他人的行為,強迫少數服從多數的價值,不也是強迫入教(社會教)的一種嗎?
有興趣的話國中生也可以學微積分啊,就沒有人跳出來說三硝基甲苯是炸彈原料寫進課
本太危險了,色情到底有甚麼不好???如果是怕有人模仿強姦等情節的話,也應該是限制
某一部分的出版物吧,為什麼有性交行為/露點之類的行為,就會被禁止呢?(雖然我的想法
是全部開放)
一種常聽到的說法是,會嚇到小朋友.說實在的,我也常常會被一些暴力的獵奇圖嚇到,但
今天先就色情來討論的話(手痠),
會逛進去的大部分都是到了感興趣的年紀以上了吧?(自願者)
拿開頭美食的譬喻,當然很多人會擔心審查不周(當然一樣很主觀)的問題,但我想很少人
會在知道麥當當和鹽酥雞對身體有害之後就抵死不碰的吧?同樣的你覺得限制一個愛吃
麥當勞的小朋友的進食應該動用法律嗎??
當然辣,油炸物審查不周的話,比起致癌拉肚子的風險還比較高,但讓未成年者接觸新知
,難道社會真的就會多出一票癡漢?因為怕麻煩就不去做審核的(多做多錯,全封最快)
話,豈不是因噎廢食?
說真的我不是來討戰的,只是真的很納悶,各位對法律有研究的鄉親父老就指點我一下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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