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限時掛號信內的支票被他人遺失後 對方不願負全責

看板LAW作者 (無聊的olg真多)時間13年前 (2011/05/02 13:57), 編輯推噓6(606)
留言12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有一封限時掛號信裡面裝有別人寄給我的六張支票 被鄰居代收後鄰居弄遺失了 因為支票遺失後要跑法律程序登報公告等 法律訴訟費加上登報費跟車錢(台北到新竹)等其他花了一萬多元 現在要跟鄰居索賠 但是他只肯給賠償我四千元 四千元連給法院的訴訟費都不夠 我當然不肯 我跟那個鄰居平常也沒有交集 我也沒請他代收過信件 現在要怎麼讓他負全責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23.213

05/02 15:41, , 1F
告他
05/02 15:41, 1F

05/02 16:45, , 2F
都跑法院了多一件沒差吧 郵局一起告 代收人不包括鄰居XD
05/02 16:45, 2F

05/02 16:47, , 3F
依郵政法只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 她可以投遞
05/02 16:47, 3F

05/02 16:52, , 4F
下次記得請寄的人多加錢報值 郵局要亂給收就直接讓他賠
05/02 16:52, 4F

05/02 20:37, , 5F
告侵占以刑逼民 成不成立是另一回事
05/02 20:37, 5F

05/02 21:15, , 6F
不太相信郵差會給鄰居代收...
05/02 21:15, 6F

05/02 22:21, , 7F
我小時候住的地方的郵差常這樣耶 不肯還說
05/02 22:21, 7F

05/02 22:22, , 8F
鄰居本來就該互相幫助 一直稅服妳要收 = =
05/02 22:22, 8F

05/03 02:03, , 9F
別說郵差了 知名快遞公司都把我的東西給我的鄰居收過
05/03 02:03, 9F

05/03 02:05, , 10F
之前RMA一顆硬碟到新加坡 寄回來時我人不在就是鄰居收去的
05/03 02:05, 10F

05/03 02:05, , 11F
當然鄰居有把物品歸還於我:)
05/03 02:05, 11F

05/03 02:06, , 12F
原波可以看一下郵政法 搞不好不只鄰居 或許連郵差都有責任
05/03 02:06, 12F
文章代碼(AID): #1DlaV3f3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