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兩個民法問題:積欠五個月租金/護士偷竊 …

看板LAW作者 (戴爾真嫩)時間13年前 (2011/04/30 15:01),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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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象中之前在板上看過積欠租金達五個月始可終止租賃契約 請問這五個月是如何計算的? 土地法100條第三款指出 扣掉押租金兩個月+積欠兩個月 那剩下一個月是指催告的時間嗎? 2.去年民法預試題目 護士偷走病人的手錶 請問大家覺得醫院該負188僱用人責任嗎? 偷手錶算外觀上具有執行職務的形式 客觀上足以認定執行職務 以及利用職務上的機會嗎? -- 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10/26 08:05,
=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
10/26 08:05

10/26 08:07,
樓上..然後呢@@
10/26 08:07

10/26 08:08,
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
10/26 08:08

10/26 08:35,
XD
10/26 08: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21.240

04/30 16:56, , 1F
第2個問題 若是去巡房的時候偷 算是利用職務上的機會吧 畢竟
04/30 16:56, 1F

04/30 16:56, , 2F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隨意進出他人病房而不會引人起疑~
04/30 16:56, 2F

05/01 00:05, , 3F
就算用188也只能求償手錶五萬 179也是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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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0:05, , 4F
只有主張不法管理才能主張十萬
05/01 00:05, 4F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05/01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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