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醫療糾紛,有關開刀後照護不周
有個親人因急診進入醫院,照斷層後急診醫生認為有可能是膽囊破裂需要開刀,
凌晨急診後住院到下午三點才開刀
本身是糖尿病患者,也都在開刀醫院就醫
主治醫生開刀後發覺是十二指腸潰瘍,在身上擺了很多引流管引流膽汁、胃液
醫生的原意是要讓病人復原後再拔管子
開完刀住院過程中,一直住在普通病房,醫師也沒有對家屬提及任何異狀
但病人情況一直沒有好轉,一直喘,但醫生總認為是病人怕痛不敢呼吸
病人連坐起來都很困難,醫生卻要家屬鼓勵病人下床,不要怕痛
開完刀隔幾天,就發現右腿注射處靜脈拴塞,這也是家屬先發現
醫生的處理方是就是注射抗凝血針
十天之後,病人的引流袋出血了,這時醫生也以無關緊要的態度覺得事態不嚴重,
最後是病人家屬覺得病人依舊很喘,才住進加護病房,隔天驚覺不對勁,馬上轉院。
到另一間醫院時,發現腹部流滿膽汁,腸子都浸在膽汁裡,引流做不好,
讓腸子組織爛爛的,並且已經敗血嚴重到白血球五萬多,還感染了具傳染性的細菌
第二間醫院將病人安置在加護病房,並且還隔離!
不料隔天潰瘍處大崩血,從此病情惡化,最後敗血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請問,這樣告第一間醫院勝算會大嗎?畢竟不是在第一間醫院過世的。
家屬有和醫院做過協調,但醫院一直聲稱沒錯,只願意給慰問金,
但金額連喪葬費都不夠,連告別式居然沒有半個人出面,真的很想告下去!
不知台南高雄有沒有對醫療糾紛比較厲害的,或是有醫療背景律師願意協助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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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話、彗星與我的cy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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