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個剖腹生產過程的疏失可算醫療疏失嗎?
這是今天發生的事情,但感覺醫院有點在轉移焦點所以想問一下大大
簡介:
一位婦人至地方型醫院(非診所)將進行剖腹生產,術前同意書有簽下手術
過程的事項及使用麻醉藥物A(自費),剖腹生產會先進行半身麻醉(注射麻醉藥物b),
並注射自費麻醉藥A至脊椎,麻醉藥物b主要是進行半身麻醉以利手術進行,
而麻醉藥物A則是協助產婦在縫合過程及休息時的傷口及子宮收縮疼痛減緩
事件:
1.剖腹生產結束後,麻醉醫生道歉表示忘了注射麻醉藥物A,而產婦在
縫合傷口時其實麻醉藥效已退,並真實感覺到縫合傷口的劇烈疼痛,但當時
不知道是麻醉醫師忘了注射麻醉藥物A所導致,產婦至離開產房都是處於劇烈
疼痛中
2.麻醉醫生在道歉後表示會將該麻醉藥物A改以點滴注射方式注射,並表示
知道是自己疏失所以不會收取麻醉藥物A的錢,但醫護人員將麻醉藥物A加入點滴後,
沒注意到儀器並未安裝好即離開,等到產婦家屬幾小時後發現點滴根本沒安裝好,
麻醉藥物A並未注射,趕緊通知醫護人員才重新安裝好
傷害:
該產婦自手術過程中縫合傷口開始至事件2重新安裝點滴之間的3小時,皆處於
無麻醉狀態的痛苦中,有多痛可以回去問家裡的媽媽,就知道了
以上兩項為本次剖復產過程有糾紛的事件,也爬過很多文找尋醫療糾紛,但還是
不清楚剖腹生產的這個手術在麻醉藥過失上醫師或醫院犯了什麼法?不知道該如何
與醫院表示他們觸犯哪些
字字句句看起來還好,但其實產婦真的很痛很痛,同樣事件發生在自己母親或姐妹上,
我想他們生理上的痛不輸我們的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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