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後車子折價損失
過年前不小心擦撞到一台BMW X5(2005年的車),
原廠維修估價13.5萬(左側後視鏡及左側鈑烤,未傷及主結構),
沒有人員傷亡,
報案後做完筆錄就各自開車回家。
維修費用因為有保第三人責任險財損,
所以保險公司會給付,
但是今天保險公司理賠專員打電話請車主進廠維修,
車主提出二點需求:
1.車子進廠維修期間代步費用
2.車子若是日後要出售,發生事故後價格勢必會折價,要求負擔這部份折價損失。
我跟保險公司、車主都聯絡過。
保險公司態度不錯,
車子到原廠維修也沒有列零件折舊費用,
無法支付代步費用我也能理解。
而車主在維修期間無車可用真的很麻煩,
所以我詢問保險公司後,
提出代步費我願意支付給該車主。
但是第2點車子日後出售折價損失這點就很難評估,
保險公司是建議若要上調解、上法院對保險公司其實較有利?(是這樣嗎?)
該位車主目前是傾向找人估價,看看事故前後價差再跟我談。
請問這種擦撞對於車子二手價格會很影響很大嗎?(並未傷及主結構,外觀受損)
目前擔心該車主估價價差太大(實在是賠不起啊!),
所以已經做好最壞打算--上調解、上法院。
不過爬文後我有注意到~
民法第196條規定: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請問這樣我是不是還是得全額賠償該車主所提出的價差損失呢?
謝謝大家。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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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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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回覆。
民事求償年限是二年,
那麼是不是二年內該車主要賣車的話,
他覺得有差價都可以找我求償呢?
另外,
該車主將車開回原廠修復後,
保險公司會請他簽下和解書,
若該車主願意簽下和解書,
但是日後再向我追討價差損失,
這樣可以嗎?
謝謝。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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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因為第三責任險財損只負責將該車主車子修好。
但是車主不滿意只有將車子修好而已,
他覺得是我不小心撞到他的車,
造成他車子得進廠維修沒車可用,
還有要承擔日後車子若出售時跌價的損失。
於是他向保險公司提出:
1.代步費用
2.車子折價損失
因為是我的不小心,而且沒車可用的確會很麻煩,
所以我有告知保險公司和車主,願意承擔車子進廠維修時的代步費用,
但是車子折價損失這就很難談了....唉!
該車主有舉例:本來車子可以賣100萬,現在被撞了之後只能賣80萬,
那20萬的差價我該負責。
我也很想都讓保險公司處理啊!
但是該車主跟保險公司談不成就換成找我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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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回覆。(我應該沒有修到推文吧?抱歉~)
因為很擔心後續處理,
所以我在網路上查詢很多案例,
有注意到這則:http://ppt.cc/jUCW
所以就從過年前擔心到現在....唉!
保險應該是不用負責賠償這部份吧?
因為是我肇事撞到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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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
因為我的認知是保險公司僅需要完成修復受損車輛的責任(第三人財損),
但因為事故而產生的折舊損失並不需要負責,
而是該車主要向我提出求償。
因為對法律並不了解,不曉得這樣是否有誤?
※ 編輯: sugarcindy 來自: 118.160.177.240 (02/1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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