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軍中案件

看板LAW作者 (是非成敗轉頭空)時間13年前 (2011/01/30 02:07),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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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Jer (jason)》之銘言: : 之前聽說有人強烈建議廢除不專業的軍法院 : 是說 : 我不是專業人士 : 但我很好奇 : 軍方的黑暗史由來已久 : 難道出那麼多問題 : 一般司法單位都沒法介入調查嗎? : 為什還是交給軍方處理?? : 這樣不是很奇怪 : 叫有問題的人去處理問題 : 不是很矛盾?也不公正? 軍事法院和軍事檢察署是早期時代下的產物, 在合憲性上根本是有嚴重問題的, 大法官會議第436號解釋講得太含蓄, 所以才搞出現後來「折衷版」的軍事審判制度。 而無法直接把軍事審判機關直接砍掉的主要原因, 就是在於目前在軍事審判機關內任職的人員安排, 要是砍掉的話,那些軍法官、軍事檢察官等等的人員, 不知道要塞到哪裡去,強制退伍的話可能又會強烈反彈, 所以只好讓這種違憲機關繼續存在。 至於軍法審判的品質,大家都知道,就不多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8.16

01/30 18:46, , 1F
現在軍法官是約聘制了
01/30 18:46, 1F

01/30 23:08, , 2F
幾乎先進國家都設有軍事法院 只是台灣的素質太差
01/30 23:08, 2F

01/30 23:08, , 3F
單就軍事司法機關而言是很難認定違憲的
01/30 23:08, 3F

01/31 03:57, , 4F
但光是就軍法官的產生及培養方式,本身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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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3:58, , 5F
在絕對服從軍事訓練下產生的司法人員,實在很難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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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3:58, , 6F
就算要維持軍事審判,人員也不應該由軍校去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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