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今天新聞 (自殺成兇宅的判決書)
※ 引述《windyencu (相信無限)》之銘言:
: 標題: [問題]今天新聞 (自殺成兇宅的判決書)
: 時間: Mon Dec 20 21:11:47 2010
:
: → pat1006:99年度訴字第2090號 12/21 17:23
: → dukechunhao:本件之過失認定 顯有過度擴張 一般人之注意義務之嫌 12/21 19:02
: → dukechunhao:愚以為 二審法院 應就過失認定之部分 予以廢棄 12/21 19:03
: → dukechunhao:否則日後欲自殺之人 豈非都要先考慮在這死會成兇宅否? 12/21 19:07
: → dukechunhao:故本件判決將創設了 難以想像之注意義務 蓋不可採! 12/21 19:08
我是不懂法律,
可是, 一個人想要自殺就無敵了嗎?
可能酒駕上高速公路尋死,
可能破壞飛機尋死, 可能跳樓壓死人,
可能跳海導致想救他的人遭遇危險...oooxxx
個人是認為, 責任還是有的, 如果真的救起來沒死, 自殺過程造成別人損害都要賠的;
如果沒救到往生了, 責任要不要歸家人....倒是有待商榷;
個人還是認為, 責任也該歸家人, 除非家人放棄繼承.
而且此案例一開, 對有自殺念頭的人會有遏止作用, 對社會也有正面效果.
--
我張開了手 卻只能抱住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68.78
推
01/01 08:04, , 1F
01/01 08:04, 1F
推
01/01 13:30, , 2F
01/01 13:30, 2F
→
01/01 13:31, , 3F
01/01 13:31, 3F
→
01/01 13:32, , 4F
01/01 13:32,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