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我該以其人之道治還其人嗎?

看板LAW作者 (我是垃圾統)時間15年前 (2010/12/03 15:31), 編輯推噓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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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跟某位網友交換東西被告 前幾天獲得法院通知不起訴 我喜出望外 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也不用看我家人辛苦勞累往台北奔波。 我在交易網跟人交換,莫名其妙被人告,對方也真狠,跟檢察官說時 通通都否認,我站在他的旁邊超傻眼,有種啞巴吃黃蓮的感覺。 還沒被檢察官問話前的我:害怕說錯話、第一次到法院很緊張、怕自己哭出來(雖然已 經哭了) 檢察官問話時的我:聽到告我的人否認面交有檢查之事跟要求精神賠償時,我很難過、 生氣、覺得不合理,是誰造成誰的困擾?還敢要求精神賠償? 審完結束後:希望我沒事,也希望不要再帶給我家人困難 終於法院判出的結果是不起訴。 我想我非聖人,我本想就此算了,得處饒人且饒人 但是我一想到那告我的人,我就想反告他污告。 我並不是要他的什麼賠償金或者什麼錢,我要的是我白白的清白! 我長這麼大以來,被人告得莫名其妙,面交換東西,對方檢查過之後竟然說只是草草看 過等等之類的? 這期間我試過合解,畢竟我課業很重要,又不是台北人,所以我聽取一些建議去跟他合解 對方鐵了心說要告我,說要讓我有案底,最好讓我求職都有個污點,我聽了之下,瞬間 崩潰,我還有很長的未來,我還要賺錢養我家人等等,對方有必要這樣子嗎? 合解不出現,東西快遞寄還也不收,最後在檢察官面前說要還他他也不要,他說他還想流 下當初我們交換的東西繼續告。 你們覺得他行為夠狠嗎?這中間我沒有說得很詳細,但也不會差太多。 我有個想法就是我想以其人之道治還其人,我想如果我反告他污告之類的,請問這樣可行 嗎?我希望有人可以了解,當一個人的清白無緣無故遭到人污衊時的心情。 希望有人看得懂~@@a謝謝 補上一點:這事我家人也有幫我,而且對方在跟我媽通電話時,跟我媽說:你女兒真邪惡 、惡劣,我第一眼看到她就覺得他不是好人...。 請問他這樣說我,是有構成什麼罪嗎?或者反告他時可以請我媽說嗎? -- more happines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6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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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的認定很嚴格,絕不是甲告乙,不起訴,乙就一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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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告甲誣告,很多不起訴是因為「證據不足」,然而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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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偏向以虛偽證據刻意誣陷人於罪;例如A與B出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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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看過你的前文 除非你可以舉證食品貼紙是他偽造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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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向法院控告A偷竊他的財物,然而財物仍在B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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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不起訴就已經是法律上還你清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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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最後一點...誹謗或公然污辱應該都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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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字了 是公然侮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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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什麼都不要做是最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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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沒什麼能反制他的(我是指法律上,私底下就..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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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你是慕容復: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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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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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想我不要做什麼好了!寬恕他人是種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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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食品真的有貼紙嗎 若無 不就可以證明他虛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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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能體會被告無辜的感受 這個清白還是讓你受盡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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