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刑事證人請假問題

看板LAW作者 (天阿....)時間15年前 (2010/11/21 23:33),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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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cheng (天阿....)》之銘言: : 因為目擊一場車禍打人案 : 法院要傳我去當刑事證人 (當時做筆錄的有三個人) : 不過說真的~~那時後是幾月發生的事我都忘了差不多了 : 剛打去給書記官(檢察署) : 我說我上班跟本沒辦法去, 我要請假 : 結果書記官回我 : 你請公假來 : 我就聲明我真的上班無法過去~但書記官說你不來我們就拘提你 : 我問他說我可以請假嗎?書記官回我我們不一定會准假. 而且不能電話請假 : 我就再請問他那怎麼請. : 書記官回答我是說:我們案件很多, 排好了你又不來. 怎麼請假你自己去查詢 : 請問板友我該怎麼請假?? : 剛打去法院總機, 他說傳真請假要看各書記官的傳真電話 : 我不會又要打電話過去給那書記官吧.. : 還有我工作真的無法走的開,而且我也不方便特地跑過去那一趟 : 重點是書記官說有需要要當面對執... : 我剛查了一下被告是有十幾項前科, 包括性侵,擄人勒贖,傷害,強盜等前科 : 當面對執???怪了~這種人怎麼還會在路上趴趴走... 不過檢查官會不會要求當面與被告面對面對執 因為我查過那個被告, 前科累累. 我去做證, 不等於跟那位被告說你以後可以來找我 這樣誰敢當證人.. 當日好心當證人證明他被打. 結果最後落得自己下場淒慘. 那不是等於說 "以後看到有人被打, 別以為可以有正義可以保護你" 我是想問問看檢察署是否可以要求單獨貞察或是從其它門進去訊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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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有可能 可是審判時要交互詰問 你當證人一定會面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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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太多了 放心啦 實務上幾乎沒碰過被告尋仇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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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聽到有律師被打得半死的案件樓上你確定社會如此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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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學長被打到殘廢說 還有一位學姐被威脅要強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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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學姐趕快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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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隔離訊問 請求訊畢後先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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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wJlXBr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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