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雙方互毆,現在被對方告傷害罪

看板LAW作者 (B'z魂~)時間13年前 (2010/11/17 18:22), 編輯推噓2(2010)
留言12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父親今年三月與同事打架 我父親單方面說法是對方主動挑釁.回罵髒話之後才開始打架 雙方掛彩後我父親有去醫院拿驗傷單 不過因為是同事糾紛,所以就沒報警(主管已知此事) 結果現在11月收到傳票要傳我父親 上面寫著傷害告訴 原本以為沒事了才沒去備案 結果連什麼調解都沒有就直接收到傳單? 感覺被擺了一道 想請問這種狀況下是不是我父親的立場很不妙 因為當初沒有備案,而且也沒有證人 再請問被告後若有和解,會留下案底嗎? (怕影響考績) 還是可以反控對方傷害或誣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147.178

11/17 18:46, , 1F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須6個月內提告,3-11月已經過8個月了
11/17 18:46, 1F

11/17 18:47, , 2F
如果是9月提告,傳單11月才來也太慢了,搞不好你父親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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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8:48, , 3F
進又打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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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9:39, , 4F
耶? 所以提告程序不會那麼慢嗎?
11/17 19:39, 4F

11/17 22:37, , 5F
這種提告方法感覺就是故意的 在快到六個月先提告 對方
11/17 22:37, 5F

11/17 22:37, , 6F
措手不及 無法提告 只能挨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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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0:18, , 7F
有打架事實不管就算最後無罪也不會構成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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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0:19, , 8F
若和解卻能告誣告那誰敢和解 法律挖坑給人跳??
11/18 00:19, 8F

11/18 06:21, , 9F
那請問這種狀況下會不會對我方很不利? 因為先被告了=..=
11/18 06:21, 9F

11/19 11:46, , 10F
超不利吧 對方已提告 原po老爸提告的時限已過就不能告了
11/19 11:46, 10F

11/19 11:47, , 11F
另外肯定不會成立誣告 誣告是被捏造或變造事實所提告
11/19 11:47, 11F

11/19 11:48, , 12F
原po也說主管知道這件事 所以這件事是真實存在不是捏造的
11/19 11:48,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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