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公然侮辱告的成嗎?

看板LAW作者 (David Bowie)時間15年前 (2010/11/15 22:50), 編輯推噓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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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1Cpu2WgW (Gossiping) 你講得本來就是事實,女友曾經在台灣接待過之前遊學日本時的日本朋友, ...略 噓 weichlai:這麼爛的男人怎麼可能會有女友? 11/03 00:10 我問了我朋友的弟弟,他以前是念法律的,但是興趣不符,大二就轉系了, 也不確定他講的是對是錯,他說可以告但是拿到的賠償金一定不夠付律師費, 於是我跟版務組申訴討公道,但是得到回應非常不能接受#1CuI2NRR (L_TalkandCha), 所以我準備告想告他,請問這樣公然侮辱告的成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14.234

11/15 22:54, , 1F
覺得受辱可以去告啊,不過告刑事拿不到賠償金耶
11/15 22:54, 1F

11/15 22:55, , 2F
而且我是說"可以去告",不是說他會成罪..XD
11/15 22:55, 2F

11/15 23:39, , 3F
妨害名譽正夯
11/15 23:39, 3F

11/16 02:05, , 4F
啊 我只是手滑 不要告我
11/16 02:05, 4F

11/16 09:38, , 5F
....你弟果然轉的正確....
11/16 09:38, 5F

11/16 11:23, , 6F
公然侮辱又不用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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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uKZJou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