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對於公司法第13條的疑問

看板LAW作者 (小賢)時間15年前 (2010/11/13 21:4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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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我先舉兩個例子 (三)淡江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股本總額為400萬元,董事長甲未經股東會決議 ,便以170萬元投資紅樹林假期汽車旅館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合法?該行為對公司 之效力如何? 這題的答案為違反公司13 不合法但是有效 但如果題目換成 (三)淡江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股本總額為400萬元,董事長甲未經股東會決議 ,便以100萬元投資紅樹林假期汽車旅館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合法?該行為對公司 之效力如何? 這題答案卻變成 "合法"而且有效 這是因為以其投資總額未超過實收股本的40%的關係嘛 超過40% 合法 未超過40% 不合法 我這樣判斷對嘛 還是這題的判斷與是否經過股東會同意有關呢 懇請大大們幫我解惑 感謝 -- 回戰文疾如風 發廢文繁如林 挑釁文嗆如火 宅在家不動如山 Takeda Shing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8.109

11/14 09:40, , 1F
股東會同意是要件啊
11/14 09:4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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