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退伍兩年後接到憲兵隊電話 該怎辦???
【事由】
8月初的某天周五傍晚接到以前服役的後備單位現任營輔導長的來電,詢問關於服役時(97
年初)接教召的事情,電話中表明:有位教召員當初驗退未拿到車馬費還是車馬費短少,於
今年(99年8月)打電話至國防部申訴專線進行申訴,在逐級的追查之後,把當初當事者簽寫
的車馬費領據影印給當事者看,事後當事者表明並非其簽寫之領據,遂於台北警察機關報
案,並告國軍單位偽造文書罪嫌。警察機關認為這是屬於軍方之事情,於是將案件移轉憲
兵隊偵辦。
本人服役時擔任行政職務,且此教召應屬本人服役期間所承辦之業務。於是營區現任營輔
導長即打電話至本人家中詢問,由於本人退伍至今業已2年多之久,印象不復深刻,況且接
教召至今大約有2年半時間,一時接到電話感覺摸不著頭緒,甚至懷疑乃詐騙之情事。當時
於電話中則以印象不深刻、不清楚、忘記了等..塘塞過去!
直至10/8(五),晚間8時許,本人外出買東西。母親接獲所在地憲兵隊電話,告知此事。憲
兵隊案件承辦人表示:需要請本人至隊上協助調查。本人返家後,母親告知其事。一時之
間仍以為是詐騙集團所為,但事後認為不太對勁。打電話予服役單位之現任營輔導長查證
此事,並電詢所在地憲兵隊查證,亦告知確有其事。憲兵隊亦於今日10/9早上10時,撥打
家中電話表明與本人約時間至隊上協助、或提供資訊。
【本人疑問】
1.此驗退教召員應於驗退時,清點車馬費或告知單位未領到,迅速處理,或於本人服役期
間(97年初至年底)申訴告知,皆能得到適當處理。孰料於2年多後,方進行申訴?其心態
可議?
2.憲兵隊雖為軍法警察,卻以電話通知協請本人出面,程序上是否有不適當之處?
3.本人目前業已與承辦軍官約定時間至單位了解案情。屆時,是否有何事該做與不該做之
處?
4.本人應注意哪些事項,方不至於被羅織罪狀,或推諉責任?
5.憲兵隊此舉 是否有擾民之嫌?
感謝有熱心人士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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