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去警局備案後接下來要
事實經過:
我爸被鄰居打(一個是鄰居,兩個是鄰居朋友),一打三,不,應該是三打一
已向警方提出【傷害】(告訴?)
筆錄作好了
問題:
1) 接下來後續動作?我們還要去哪辦理相關作業?
2) 會上法院嗎?還是去調解委員會阿?
3) 如果要上法院,有律師陪同跟沒律師陪同程序差很多嗎?
4) 如果需要律師陪同,我們沒請會比較吃虧嗎?(若對方有請)
5) 是否可以請【法院委任的律師】?(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
6) 如果要請【法院委任的律師】要怎麼申請?去哪申請?要幾天前提出申請?
7) 無論請私人的或法院的,是否可以於【勝訴後】將相關費用要求敗訴方出錢?
8) 另外,像這類傷害告訴是民事還是刑事阿?
另外抱怨一點
為什麼做筆錄的時候警察一定要我們提供對方資料
我們跟警察說當天你們來處理時,雙方共四人的資料你都有留
為什麼不能直接拿來抄
警察說這樣是洩漏個資,他不能這樣做
要我們自己去【蒐集】資料
為了這樣害我們的筆錄晚了近一個禮拜(因為要找出剩餘兩個資料)
結果還是只能對鄰居提出傷害告訴(連名字都問不到)
另外兩個【咬】不到
口供也是生平第一次錄
警察一直(對我爸)強調,先生,你不能這樣說喔
(我爸是說:我是被 XXX 與他兩位友人毆打)
講了很久,結果還是只提到 XXX,另外兩個警察就是不肯寫進去
警察是說,為了我們好避免誣告(我們沒辦法指名道姓會被對方反告誣告)
真的講了很久,針對說你(指警察)明明知道其餘兩人是誰,為什麼就是不肯寫進去
口供足足錄了有六小時吧
光【溝通】對方剩餘兩人資料與情形就佔了四小時多
真的感覺很不公平
如果不知道對方資料,警方又不提供相關資訊
那無緣無故被打或怎樣,不就只能【塗牛屎】
法律真的對於壞人比較有保障嗎
感謝各位看到此行
對於相關問題分享經驗也很感激
真的很謝謝提點一二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23.142
→
08/13 01:08, , 1F
08/13 01:08, 1F
→
08/13 01:38, , 2F
08/13 01:38, 2F
→
08/13 03:11, , 3F
08/13 03:11, 3F
→
08/13 04:32, , 4F
08/13 04:32, 4F
→
08/13 04:32, , 5F
08/13 04:32, 5F
→
08/13 08:32, , 6F
08/13 08:32, 6F
→
08/14 19:19, , 7F
08/14 19:19, 7F
→
08/14 19:20, , 8F
08/14 19:20, 8F
→
08/14 19:20, , 9F
08/14 19:20, 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