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勞工退休金條例

看板LAW作者 (PEACE OF CAKE)時間14年前 (2010/06/29 12: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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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mployee 看板 #1CANC3BJ ] 作者: Siof (PEACE OF CAKE) 看板: Employee 標題: [討論] 勞工退休金條例 時間: Tue Jun 29 12:13:53 2010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6條 雇主應為適用本條例之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 戶。 除本條例另有規定者外,雇主不得以其他自訂之勞工退休金辦法,取代前項規定之勞工 退休金制度。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7條 本條例之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但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提撥退休準 備金者,不適用之。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及經雇主同意為其提繳退休金之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本國籍工作者或 委任經理人,得自願提繳,並依本條例之規定提繳及請領退休金。 照這兩條來看,只要是符合勞基法適用範圍的勞工,雇主都應為其提撥退休金 可是為什麼很多人說勞退綁勞保,雇主沒替勞工保勞保就毋須提撥退休金? 這樣不對吧? 退休金和勞保是獨立並行的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32.168

06/29 12:14,
還是我的理解錯了?煩請指正!!謝謝
06/29 12:14

06/29 12:20,
該法施行細則第15條就是勞保綁勞退的依據
06/29 12:20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依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提繳之退休金,由雇主按勞工每月 工資總額,依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標準,向勞保局申報。 勞工每月工資如不固定者,以最近三個月工資之平均為準。 新進勞工申報提繳退休金,其工資尚未確定者,暫以同一工作等級勞工之 工資,依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標準申報。 適用本條例之勞工同時為勞工保險或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者,除每月 工資總額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下限者外,其月提繳工資金額不得 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或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 看起來沒有強制勞保綁勞退耶..? 我的解讀是:同時有保勞保或健保的勞工,其勞退提撥金所申報的薪資不應 低於勞健保投保薪資。 ※ 編輯: Siof 來自: 114.24.132.168 (06/29 12: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3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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