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聲請民事簡易判決被告卻服刑中...

看板LAW作者 (If Love Fits Wear It)時間15年前 (2010/05/10 11:46), 編輯推噓1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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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小額損害賠償聲請民事簡易判決; 但法官發現被告因案在某監獄服刑中, 於是要求我須支付被告與戒護人等交通費用(已接近我要求的賠償金額), 否則將不受理(還是駁回?)本案. 請問在不付該筆費用的前提下, 我該如何為自己爭取權益?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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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幫忙 還有這種的喔 那以後要記得用附民的方式 省得要幫
05/10 13:04, 1F

05/10 13:04, , 2F
受刑人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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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oks:法官要你支付多少? 包括戒護人員兩名與司機及派車費共兩萬 05/10 13:05

05/10 13:12, , 3F
訴訟系屬後你有拿到對方的戶籍謄本了吧? 戶籍有遷到監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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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3:14, , 4F
嗎? 若戶籍沒遷 就發支付命令 送達後他就掰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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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oks:因為他在監獄裡不太可能提異議:) 法官在第一次開庭前就有要求我調被告的戶籍騰本,確定戶籍還在原戶籍地; 但是也因到戶政事務所調戶籍,由承辦戶政人員告知該人為XX前科列管人口... 當下就恍然大悟為什麼要他付錢這麼皮, 也瞭解這場官司打下來很可能只能贏得一紙之判決.. 但是在被告屢傳不到的狀況下, 法官才去清查該員是否在監獄. 現在等於又墊高了我取得判決的成本... 05/10 13:14

05/10 13:23, , 5F
那民訴130怎辦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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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3:31, , 6F
現在戶政事務所很可能會為了偷懶 沒有依戶籍法16條規定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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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戶籍不在監獄 應該不能要求原波要知道被告在監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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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裝傻發支付命令到戶籍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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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3:34, , 9F
補充一下 戶籍法16條但書規定 主管機關有權不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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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3:59, , 10F
問題是 現在法官跟她說了 所以她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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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4:10, , 11F
科科 做支付命令的形式認定的法官應該跟本案法官不同一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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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司事官就可以做認定了 還是可以賴皮拼看看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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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brogli 來自: 59.120.7.131 (05/10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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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才五百 發去監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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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受刑人真好 一般被告要自掏腰包受刑人原告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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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 還有專人接送 去法院看看法警正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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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做支付命令的形式認定是司事官做的沒錯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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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不就 願意花兩萬一就可以讓人出來透風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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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對耶 有錢人沒事就一直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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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也能一直告人,之前有死刑犯以此拖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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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台于美人節目中有記者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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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6:13, , 21F
現在不用自己拖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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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vu66z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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