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寵物死亡的法律問題
※ 引述《superds (托福?..這東西能吃嗎? )》之銘言:
: 老婆的姊姊去度蜜月
: 將三隻寵物狗請動物醫院照顧
: 回來後對發表示有一隻走了
: 這當中居然也沒有電話通知..我們也有留緊急連絡人的電話
: 完全沒有接到電話
: 只有回來的時候說死了
: 什麼的都不管的把屍體給你
: 請問我需要怎樣維護我們的權益
: 請律師告嗎?..還是?..
民法第 590 條
受寄人保管寄託物,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
之注意為之。
這是寄託契約關於受寄人之注意義務,今令姊將該動物寄託於動物醫院,故動物醫院應
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若該動物應動物醫院之疏失致債務不履行(因給付有瑕疵之
積極債務不履行227,依267請求損害賠償。)
請律師有點,不符合成本效益,那狗是名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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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0.209.194
推
04/24 23:1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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