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52年台上字第374號是判決?哪裡查呢?
我在一份資料上看到某作者提到法院某則關於同居義務的論述:
同居義務指因婚姻而生之「一切」共同生活義務而言。
然後括號中註明52年台上字第374號(沒說是判決或判例)。
因為該作者語焉不詳,我想去找到系爭法院見解,可是司法院網站這則恰巧沒有收錄。
同時我也不清楚這則是判決還是判例?
因此想請大家幫忙解惑:1.這是判決還是判例?
2.有沒有人知道哪個網址或哪個單位有收錄
(同時允許一般人可閱覽)這則法院實務見解的全文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1.75
※ 編輯: xeins 來自: 140.112.231.75 (02/27 16:52)
推
02/27 18:17, , 1F
02/27 18:17,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