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52年台上字第374號是判決?哪裡查呢?

看板LAW作者 (xxx)時間14年前 (2010/02/27 16:5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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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份資料上看到某作者提到法院某則關於同居義務的論述: 同居義務指因婚姻而生之「一切」共同生活義務而言。 然後括號中註明52年台上字第374號(沒說是判決或判例)。 因為該作者語焉不詳,我想去找到系爭法院見解,可是司法院網站這則恰巧沒有收錄。 同時我也不清楚這則是判決還是判例? 因此想請大家幫忙解惑:1.這是判決還是判例? 2.有沒有人知道哪個網址或哪個單位有收錄 (同時允許一般人可閱覽)這則法院實務見解的全文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1.75 ※ 編輯: xeins 來自: 140.112.231.75 (02/27 16:52)

02/27 18:17, , 1F
妳看了也沒有用啊他也沒說重點"一切"有沒包含周公之禮XD
02/27 18:17, 1F
文章代碼(AID): #1BYDqGxW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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