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為什麼上層階級熱愛廢死

看板LAW作者 (小嘉)時間14年前 (2010/02/02 12:08), 編輯推噓5(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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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nkmema (愛我鞳n之銘言: : 因為如果主張人權 廢除刑罰 : 那最大得利者一定最有力的掌權者 : 因他以後不管怎樣犯罪都不會死 : 更不會受到酷刑 當然想怎做就可以怎做 : 頂多讓你關嘛 : 關出來 拿到的就是我的啦 : 所以說 世界上的掌權者 : 當然寧可違背民意 : 也要推動這樣的法案阿 原PO網友 死刑的設立,在古時候是一命抵一命,有一種復仇的樣子 只是這種復仇是由國家代為執行。 而我認為死刑是一種讓加害人永遠無法再犯罪的刑罰,因此 贊成死刑的人主要是以此為理由,永遠剝奪他再犯罪的可能。 但是反對死刑的團體主要是認為,一個人被判死刑之後,多有 悔意,而此時,再槍決一名已深刻後悔的人,是不對的,因為 這時,通常犯人已經改過向善,但也是有一些冥頑不靈的人。 而且,被判死刑偶爾有所謂的錯判。 例如;曾聽過一個金門案例,一個軍人被指控姦殺一個女生, 速審速決,依軍法處死刑槍決,後卻發現是錯判,而已 無法捥回。 例如:蘇建和案,因當時採證不完全又疑似進行刑求,導致遲 遲無法進行判決。 若採用終身監禁,日後若發現有其他事證,證實錯判,國家還 有冤獄賠償制度,如果已經槍決了,對於錯判的人,何以賠償。 所以我也不知道死刑該不該廢除 但是只要是瞭解當時定死刑的動機,若其他刑罰也能符合當初的 動機,為何不能以其他刑罰代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02/02 12:31, , 1F
把廢除死刑的論點架構在法官誤判的基礎上 這已經討論到爛了
02/02 12:31, 1F

02/02 12:32, , 2F
這是不能成立的 你再多想想其他的吧
02/02 12:32, 2F

02/02 13:36, , 3F
不少案件懸在那裡,無法定讞??
02/02 13:36, 3F

02/02 13:41, , 4F
刑法論理是講求說服力的 你的論點太弱了 沒人會信道
02/02 13:41, 4F

02/02 13:45, , 5F
一樓 為何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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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15:25, , 6F
原PO認為要先去了解制定死刑的動機,方向是正確的,但死刑
02/02 15:25, 6F

02/02 15:26, , 7F
的緣起絕非一命抵一命或復仇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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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18:37, , 8F
我覺得就這麼簡單吧...漢摩拉比法典的以眼還眼 一命
02/02 18:37, 8F

02/02 18:38, , 9F
抵一命 我實在是想不到甚麼高深的法理耶
02/02 18:38, 9F

02/03 01:39, , 10F
現在刑事案件許多發回更審都是因為證據能力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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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48, , 11F
誤判的問題應從刑事訴訟程序正義等制度面上加以改革
02/03 13:48, 11F

02/03 13:49, , 12F
而非完全歸責於死刑 因誤判而廢死刑 猶如因噎廢食
02/03 13:49, 12F

02/03 13:49, , 13F
五樓 我代一樓回答你
02/03 13:49, 13F

02/04 00:32, , 14F
唉 這也是老梗了吧 重點在於死刑是沒有任何補救可能性的
02/04 00:32, 14F

02/04 00:33, , 15F
如果能肯認生命權的最高性 那麼 死刑就是在冒一個很大的險
02/04 00:33, 15F

02/04 00:34, , 16F
請問我們為啥要冒這個險呢? 尤其 當死刑的「好處」並不確定
02/04 00:34, 16F

02/04 00:35, , 17F
時 我們連冒險所能追求的好處有多大都不曉得 為何要冒險?
02/04 00:35, 17F

02/06 21:03, , 18F
剝奪人身自由再一年給他幾十萬就叫補救?
02/06 21:03, 18F

02/07 23:56, , 19F
樓上 總比「連給錢的對象都已經不存在」來得像樣一點吧
02/07 23:56, 19F
文章代碼(AID): #1BPwK_0b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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