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租屋還有 2 個月到期,我不想繳房租了...

看板LAW作者 (小嘉)時間16年前 (2010/01/19 14: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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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o1978 (Neo1978)》之銘言: : ※ 引述《enterpirse (小嘉)》之銘言: : : 既然你說租約還有兩個月 : : 所以你的責任是要履行租約 : : 你雖然片面說不要績租了 : : 房東是可以不理會 : : 並且將你的兩個月押金,當成兩個月租金 : : 也就是沒入你的租金 : : 這就要看你有什麼立場去告他了 : 對不起我看不太懂... Orz : 押金我本來就不打算拿回來了,反正不會再想有跟他任何瓜葛, : 那兩個月押金就當成接下來的租金,除了跟他結算水電瓦斯費, : 我不會想再給他半毛錢.... 我意思大概就是這樣... 最好審視你的租約 有沒有違約金之類的 另外在租約中定義的押金是什麼 是無法繳交房租之類的代償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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