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上傳檔案侵權, 主機出租人的法律問題?

看板LAW作者 (別問我)時間14年前 (2009/12/08 14:5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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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geLucifer (ウソのうまい男)》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 日前發生了一件頗令人頭痛的事, 百思不得其解下, : 終於還是來版上叨擾, 懇請解惑. 好像有相關案例,但是一時想不起來. 大概回想一下. 本件事實: 你向D公司承租伺服器,轉租給侵權人A. 分析: 第一,D公司將伺服器租給你,應該有限定一個使用方式,也限制不得有違法的檔案, 如上傳熱門影片供他人下載. 如果只是上傳備份自己欣賞,他人無法取得,這是 完全符合的. 所以D公司可以舉證他與你所簽的使用協定,證明他有盡到管理 義務. 第二,同上,如果你也有這樣一份協議,對你所提供伺服器給他人的行為,證明你不 知情,最好是沒有因此獲利,免費給他人的當然是最好,否則在你有獲得利益的 情況下,很難說你沒有責任. 第三,通常有所謂制式網路協議來規避此種現象,他人藉由免費伺服器上傳未經授權 的檔案,請努力找找D公司當初跟你往來的信件,或者使用說明,應該可以找到 相關協議. 可以舉證你有盡到告知義務,不得上傳未經授權的檔案,而且在D公司 通知之前,你完全不知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ISP) safe harbor) 第四,我記得美國的作法好像是,被侵權人向伺服器業者或者網站主提出檢舉,經被 侵權人提出相關證明之後,必須立刻移除該檔案,如此已盡管理義務. 因為網路 流量那麼大,每小時都有人在上傳檔案,對於伺服器業者來說是無法面面俱到的, 那個案例好像講得就是user用google提供的搜索服務找到未經授權的圖片, google自己留存於他自己的伺服器,以供下次有人搜索之用,於是被告. 因為 google只是提供thumbnail,小圖片的連結至原出處網站,所以美國法院判決無罪 ,認為非google侵權,而且google每分鐘上萬次的被點擊率,無法一一查證, google一經被侵權人檢舉之後,已移除.這樣的行為,已經足以被認定盡到管理 義務. 第五,假設你完全不知情,也非利用此伺服器營利,那就緊靠著D公司,因為被侵權人 檢舉要索賠的話,一定是找D公司,根本不會找你,所以就大膽地回說你不知情. 通常移除之後,只要你不是靠此營利提供不特定多數人下載的話,應該就結案了. 以上僅是個人小小意見,如有疏漏,也請不吝給予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97.63 ※ 編輯: potoce 來自: 218.173.97.63 (12/08 14:54)

12/08 15:00, , 1F
感謝您的意見, 也就是說法律上的侵權行為人應該是
12/08 15:00, 1F

12/08 15:01, , 2F
Dreamhost嗎? 然後再轉嫁損害賠償?
12/08 15:01, 2F

12/08 16:35, , 3F
其實是因為美國習慣問題,就是直接找大的企業告,D公司就是個
12/08 16:35, 3F

12/08 16:35, , 4F
平台,算是侵權行為中的一部分,也是侵權行為人.
12/08 16:35, 4F
文章代碼(AID): #1B7VT9TU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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