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店員私用職務之便私自於店內販售物品

看板LAW作者時間14年前 (2009/11/22 17: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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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3729 (Brian)》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法律先進 : 若店員利用其職務之便於其工作場所內 : 私自自行帶來販售店內亦有販售之物品 : 以較低之價格販售與客戶 賺取個人收入 : 請問是否有相關法條可供引用制止其行為? : 感謝您的指示~~ 個人認為 店員和商店的法律關係應該是民法上的雇傭 而雇傭關係著重的是一定期間之內勞務的給付 而若是假借職務之便自己賣東西那應該是成立背信 但是背信成立的前題應該是基礎法律關係為委任 所以就此來說 尚無直接的法條可以規範之 或許不完全給付是一條路 但是不一定可以成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5
文章代碼(AID): #1B2GAcsv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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