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撿到手機送警局後的處理
我撿到了一隻手機
裡面沒有sim卡
插了我自己的卡開機 檢查電話簿也是空的
因為懶得拔卡 當天有使用這手機
晚上就送到警察局招領
警員告知已觸犯侵佔失物 是公訴罪
如果找得到人來認領 當場向失主解釋清楚
如果找不到人認領 我的麻煩就大了
他在一張白紙上留下我的聯絡資訊
及我使用電話次數
卻沒有紀錄我在哪撿到的?何時撿到?
說這是筆錄
手機內有簡訊收發紀錄
警員說我應該自行回撥去尋找失主
我回說 我怎麼可能花自己的電話費
去打一個我不認識的人的朋友說他朋友手機掉了
結果被罵態度不佳 要將我移送法辦
警察說 這也不是他們應做的工作
花了一個多小時
最後警方叫我回去等電話通知
我的疑問有兩點:
1.為何無人認領我的麻煩就大了?
如果對方未報案且無人認領,警察還是得送檢察官對我提起公訴嗎?
2.我可能得面臨的法律問題有哪些
對於警察的態度,我感覺非常不好
原本以為自己做了對的事,卻因為自己的懶惰
變成即將面對可能有前科(警察說得)
讓我覺得 撿到東西應交給附近的保管
而非送到警察局 一方便警察也不願意處理這事情增添麻煩
另一方面自己不小心可能會觸犯法律
大家以後看到手機還是不要管他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23.208
推
10/17 11:22, , 1F
10/17 11:22, 1F
→
10/17 12:05, , 2F
10/17 12:05, 2F
→
10/17 12:17, , 3F
10/17 12:17, 3F
推
10/17 19:15, , 4F
10/17 19:15, 4F
→
10/17 19:15, , 5F
10/17 19:15, 5F
→
10/17 23:32, , 6F
10/17 23:32, 6F
→
10/18 03:28, , 7F
10/18 03:28, 7F
推
10/19 10:04, , 8F
10/19 10:04,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問題
3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