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幾個法律問題?

看板LAW作者 (虎)時間16年前 (2009/10/05 17:56),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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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很多高手 小弟先拋磚引玉試簡答 如有錯誤請直接指教 ※ 引述《naturelovely (糖‧心。)》之銘言: : 1.打無聲電話,造成別人的困擾,需要付什麼法律責任? : 如果過了1年以上才起訴,ok嗎? 就刑法而言應不構成犯罪 而打無聲電話 造成別人的困擾到什麼程度應該要說明一下 是奪命連環摳那種還是久久打一次不出聲 前者造成精神壓力而具有因果關係的話 也許會有人格全侵害的問題可以請求民事賠償(舉證問題) 如果有的話 知悉有侵害兩年內都可以提告...只是小弟覺得成立機會不大 : 2.MSN偽裝成別人純聊天,造成別人的困擾,要付什麼法律責任? 偽裝別人聊天 暫時想不到有什麼法律規範 : 3.不想接某人的電話,也警告某人不要再打了,但他還是打來, : 要怎麼提告? 你想要告什麼? 如果造成你的困擾也許可以報警處理... : 4.在相簿裡沒經過別人的同意放別人的相簿,需要付什麼法律責任? 可能會侵犯到肖像權的問題 其中如果有因此獲利可以向他請求獲利部份 : 5.為了讓別人難堪,公布MSN、簡訊、兩個人談話內容的錄音(被錄的人不知), : 這樣是ok的嗎? 這樣不ok 可能成立刑法第315-1、315-2條以下的妨礙秘密罪 : 謝謝囉! : 以上是因為感情問題衍生出很多的困擾 : 還請幫忙解答=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5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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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項有可能成立強制罪 之前有位打上萬通給情敵被起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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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0:37, , 2F
那位是超短期超密集才被起訴一般的情況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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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0:51, , 3F
起訴了也很難定罪啊,那時去翻判決,沒一個主文判成立的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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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25, , 4F
所以我只說被起訴啊 XD
10/06 01:25, 4F
文章代碼(AID): #1AoSAsw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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