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遭人以簡訊辱罵
※ 引述《xp2007 (000)》之銘言:
: 本人也遇到相同狀況
: 用簡訊罵你賤人,還詛咒你
: 對方是大學生,她的父母親是監護人(放縱她這樣亂來)
: 所以我要一次讓她們接受法律制裁
: 因為很煩,常常都會傳過來
: 語帶恐嚇,但不是很明顯
: 請各位給些意見
: ※ 引述《EVABABY0924 (princess)》之銘言:
: : 請教各位
: : 若遭人以手機簡訊辱罵 賤女人
: : 可否購成人身攻擊
: : 若提告程序是否複雜
: : 本人因無類似經驗
: : 因遭人長期侮辱不得不如此
: : 煩請各位給予意見
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所以侮辱罪要成立的前提,必須是在公然的場合...
我想傳簡訊應該很難被認為是公然吧
至於是否構成恐嚇罪,那就要看是否符合刑法第305條的要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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