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我被某鳥類著作權天王告妨害名譽
感謝frankmen123的解說
我目前的情況是
我並不認識這位鳥類著作權天王
也沒有就鳥類照片的事跟他交過手
而就只是以討論新聞的出發點去做討論
該串文章的標題是
攝影家抓侵權 被批「蟑螂」 林英典濫訟 被控誣告判刑
這個是中國時報的標題
被網友轉到友站討論時
我所回覆的內容他提出了告訴
該討論的發起者不是我
不過我是以該新聞事件所述的內容做評論
而非是以該人士為攻擊基礎
我的回覆是
這傢伙死好.........
看他的手段就覺得不恥
他可能是相中第一句這傢伙死好去作論述
有可能因為這句話而使情況轉到對我不利的部份嗎?
因為如果連下句合起來看的話
我明顯是在對報導內容裡的行為做出評論
我覺得他的告訴應該是以刑法309條
(310好像不適用,因為我沒有意圖散播)
而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在刑法上我敗訴的話,也許罰個300元......
民事上我就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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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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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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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