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職後一年內不得到相關產業工作...
※ 引述《doddle (hardwork)》之銘言:
: 我姊昨天已經簽了這個合約然後離職
: 但是這家公司用"不簽不能離職"這個理由來迫使我姊簽下這個合約
: 難道沒有違法?我姊能不能離職並不受公司規定吧?
: 我覺得很不公平,我姊的專長就是美術設計
: 難道這一年她都不能用這個專長找工作?
: 這不是違反了憲法保障的工作權?
若無補償則該公司有權利濫用與背於公序良俗之嫌
所以請原po姐姐安心的找新工作吧
可參考
96,上,920
97,台上,2490
不過該公司還是可以告
只是原po姐姐跑法院會麻煩了點
但該公司可能也只是嚇唬人
所以請原po姐姐安心的找新工作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1.12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