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簽約的是房東的朋友,但朋友捲款跑了, …

看板LAW作者 (BROWN)時間16年前 (2009/07/22 16:41),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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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cedaniel (Daniel)》之銘言: : 請問除了黑道,沒其他辦法制制他了嗎? : ※ 引述《nicedaniel (Daniel)》之銘言: : : 背景: : : 房東的朋友A,幫忙房東管理房子出租,A並收取一整年租金及押金,房租契約書簽約姓名 : : 是A,不是房東 : : 但房東被A害到債務協商,背了一屁股債務的地步,兩人交惡,沒聯絡,如今,租約到期, : : A對於我所傳的簡訊及電話都置之不理會, : : 房東亦無力償還押金 : : 我遂與其他房客聯合寄存證信函到他媽媽家 : : 據房東所說,A底下無產,亦無薪轉紀錄,每月所領薪水皆是透過第三者帳戶領取 : : 工作的公司所入的款項 : : 請問,我還有什麼方法可以逼A吐出押金還給我? : : 謝謝 房東有無資力, 應該你是聽房東說的吧?===================================== 先從契約來看, 押租金契約有獨立性且有從屬性 當租賃契約消滅時, 押租金契約也失所附麗, 出租人應負返還之責 然而從案例來看, 出租人看似是A, 與你訂立契約, 而A與房屋之所有人B(假設是B)僅是 委任關係, 但是否可以解釋為, 其實是你與B訂立契約, 而A僅是隱名代理之代理人? 再從押租金之給付來看, 你是將押租金交付並移轉給A, 然而A只是為B收受該押租金, 從民法761條來看, 是否可以解釋為, 雖然你將押租金交付給A, 但實際上你是將押租金之 返還請求權讓與給B, 故你也業已完成押租金之給付義務, 綜上, 房東B為契約之真正當事人, 而你也已經給予其押租金 而今租賃契約消滅, 收受押租金之一方應負返還之責 所以...去告房東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0.90 ※ 編輯: LifeDream 來自: 114.42.20.90 (07/22 16:46)

07/22 16:49, , 1F
突然發現這有點像租賃詐欺...
07/22 16:49, 1F

07/22 16:51, , 2F
可是房東到底有沒有錢...難說吧, 房在錢在
07/22 16:51, 2F

07/22 16:53, , 3F
有些人是不見判決不付錢的...
07/22 16:53, 3F

07/23 17:17, , 4F
怎麼證明AB內部關係? 約上沒B的名字 也沒B開立收據
07/23 17:17, 4F

07/23 23:59, , 5F
是否以本人名義, 契約並非惟一判斷準據
07/23 23:59,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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