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

看板LAW作者 (毛毛丁)時間16年前 (2009/07/20 21: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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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elix0517 (felix要快一百萬了)》之銘言: : 前幾天出車禍 : 是對方逆向撞我 : 他要賠嘗我醫藥費和修車錢 : 有叫警察過來(警察也是判定對方的錯) : 我本來不想要求其他賠嘗的 : 不過他今天的態度有點讓我不爽 : 他本來幫我把機車拖去修車行 : 不過我不放心那家修車行 : 所以找認識的去把那台車拖回來 : 然後他就一臉超不爽的樣子 : 我莫明奇妙被撞都沒在不爽了 : 他是在不爽啥 : 本來不想要求其它賠償的 : 現在想要跟他拿其它賠償 : 有人建議我拿驗傷單去警局告過失傷害 : 逼他拿和解金來和解 : 這個方法OK嗎 還是有其它更好的方法 如果這位大大有工作的話,因傷請假之類的,可以依民法193條,向他請求因此喪失或減少 勞動力或增加生活上的需要的賠償,例如:請假的薪水,醫生指示或建議的補品,其他拐杖 ,輪椅的費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7.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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