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公然毀謗的構成?

看板LAW作者 (囧囧秋月明,憑軒絰麑老)時間15年前 (2009/06/22 18:5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mroops (囧囧秋月明,憑軒絰麑老)》之銘言: 之前有認識一個朋友,因為彼此之間處的不愉快, 所以也是不高興的收場,本來想說老死不相往來就算了。 在msn上,跟我一直重複一些人生攻擊的話。 本來想說不理他就好了 但是他竟然開始在我的blog上面寫一些「非事實」的言論。 並且也故意去註冊了一個帳號,開始發表一些文章。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好?這樣可以訴諸法律嗎?

06/21 17:04,
他有在網路上的話 成立公然誹謗罪 可以存證 檢舉
06/21 17:04

06/22 10:58,
有公然侮辱和誹謗,誹謗罪不須公然亦可成立
06/22 10:58
因為他用的是ID,所以我需要做怎樣的舉証以證明是他本人? 而他罵我也是用我的英文名字,他大可以他說的不是我?我又需要怎樣證明? 那事先沒有告知而儲存的msn的對話紀錄可以算是證明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34.73
文章代碼(AID): #1AFsBl8F (LAW)
文章代碼(AID): #1AFsBl8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