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交通罰單

看板LAW作者 (satellite)時間15年前 (2009/06/18 14:03), 編輯推噓-2(359)
留言1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想跟各位版友請教有關交通罰單的事情 今天是六月十八 我收到兩張罰單 (沒有遵守交通規則是該被開單的 這個我很清楚的) 是超速的單子 兩張分別是 六月一號早上 七點七分 在和平東路上(往台大方向) 限速50公里 我騎64 罰1200 六月二號早上 七點七分 在和平東路上(往台大方向) 限速50公里 我騎72 罰1400 想請教一下法律上可以允許這種連續開單嗎 因為我是最近一個月半左右發現 到台大的路上 (我是從中正紀念堂方向往台大前進的(羅斯福路)) 如果我在和平東路跟羅斯福路的路口上不繼續直行而待轉左轉走和平東路 早上的課是7點10分的 這樣會比較方便一點到學校 我還蠻敢憑良心說我不會是刻意想"飆車"的人 收到罰單後 知道違規是該受罰的 但可以這樣連續嗎? ( 畢竟罰款是會心痛的 我是靠家教完全負擔自己生活的人 ) 我不是個懂法律的人我想 我是每星期一二需要早到學校的人 (該不會過幾天我又要收到隔週星期一二的單子吧?) 但給個不會太超過的假設情況 如果我剛好是在六月一號之前幾天發現這樣比較方便到學校 所以我每天早上都這樣騎車去學校 如果我在收到罰單前都沒注意到我違規 (我想日常上這種例子應該並不少見 常常會有沒注意到並非太顯眼的交通號誌的例子) 我想我的速度 "在一般的路上" 跟 "一般騎士相比" 並沒有快得離譜 ( 大概平常路上最高75 橋上80出 ) 那麼我六月18才收到單子 那我可以被連續18天被開同一種單子嗎 請板友給點建議 想聽聽各位的意見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22.234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22.234 (06/18 14:10)

06/18 14:13, , 1F
都隔天了哪裡是連續開單啊 @@
06/18 14:13, 1F

06/18 14:14, , 2F
另外 有沒有違規妳考照的時候就知道了 不須要等收罰單
06/18 14:14, 2F

06/18 14:15, , 3F
除非您是不需要看熟交通規則就能通過筆試的強者 ^^"
06/18 14:15, 3F
我想您現在隨便路上找個騎士問問 看他們能不能懂得所有的交通號誌 "應該不應該"是一回事 "能不能是這麼一回事"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更何況您提的這個跟在下想請教的不太一樣 說不定各位法律人都是能隨時日常生活就能處處注意法律相關的人 但一般人是沒辦法"每次"違規(任何法皆是如此)時當下就知道違規的 並不是所有人都跟程式一樣 經過有號誌的地方就能馬上反應^^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22.234 (06/18 15:28)

06/18 15:52, , 4F
妳爬文就會知道超過六分鐘就不算了
06/18 15:52, 4F

06/18 15:53, , 5F
還有 抱歉 我不該以為 每個人去考照都會看交通規則 ^^"
06/18 15:53, 5F
有沒有看 跟 完全copy到腦袋裡之後資料"完全"保存時間長短 是不同回事 我真的建議你到實際的生活中去詢問一下 平常沒嚴格注意法律的人所在多有 這世界不是只有法律 只有數學 只有知識啥的 你說的連續是法定上的連續 我當然知道 但我只是問法理上對這種情況有什麼樣的內容阿 想看看說不定版友會有一些看法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22.234 (06/18 15:58)

06/18 15:55, , 6F
市區 應該是沒有路段可以讓機車超過60甚至達到70的 @@"
06/18 15:55, 6F

06/18 15:56, , 7F
如果您是不看交通規則就能考上的強者
06/18 15:56, 7F

06/18 15:57, , 8F
拜託您 為了自己為了他人著想有空看一下吧
06/18 15:57, 8F

06/18 15:58, , 9F
另外我第一行就回答您問題了 ^^"
06/18 15:58, 9F

06/18 16:01, , 10F
板友有別的看法又如何 依法超過六分鐘或是一個路口
06/18 16:01, 10F

06/18 16:01, , 11F
就可以開一張超速罰單了 只有一張該恭喜您幸運了
06/18 16:01, 11F
兩張 這種狀況已經在這篇發生三次了... 所以如果從六月一號到現在已經經過三次的星期一和星期二 所以我可能會收到六張罰單嗎? 另外 請撇開我這個案例 即使是市區要超過60也很常見的 如果你有騎車就很容易看到 你在台北市 很難看到都不超過60的機車呢 所以如果郝市府如果想要的話是可以找機會好好地大整頓嗎?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22.234 (06/18 16:08)

06/18 16:10, , 12F
可是沒有很容易看到被開單還理直氣壯的駕駛
06/18 16:10, 12F
我從來沒表達過 違規之後不想繳罰單 我不應該繳罰單的想法(文章開頭我就表明過了) 我完全只是想討論 你要這樣想就只能說您個人沒辦法跟在下討論 品跟法果真是兩回事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22.234 (06/18 16:14)

06/18 16:21, , 13F
所以我決定放棄跟您討論了
06/18 16:21, 13F

06/18 16:21, , 14F
並順便把我的推文數歸零
06/18 16:21, 14F
歡迎^^ 一個人所散發的東西是不難察覺的 各個方面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22.234 (06/18 16:23)

06/18 16:23, , 15F
另有"traffic"板建議不想依法討論可到交通板
06/18 16:23, 15F
不不不你這麼說可能不夠準確 原來我該到法理版是吧 ※ 編輯: phreniax 來自: 123.194.22.234 (06/18 16:25)

06/18 23:19, , 16F
這種路騎到70幾,沒被撞死真可惜 這想申訴啥 繳錢啊
06/18 23:19, 16F

06/19 00:01, , 17F
臺灣人考駕照太自由了 需要被管
06/19 00:01,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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