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和解書有疑問

看板LAW作者 (汪~~~)時間15年前 (2009/06/07 00:1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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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hya (因為我太傻)》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由於家人的車子在高速公路被追撞 : 家人完全沒有違規 是對方因為超車撞倒家人的車 : 對方的車沒啥損壞 但家人的車修理需10幾萬 : 且撞倒公路護欄 需賠三萬 家人之一有挫傷 : 在警局作筆錄時 警察有問要不要告對方傷害 : 家人心存善念說不用 重點是後來簽和解書時 原則上這樣也不影響你的過失傷害告訴權 : 對方只簽姓名 沒有簽住址電話身份證字號 : 且簽的日期非當天 : 和解書上有雙方的簽名及調解委員的簽名 : 請問那這和解書成立嗎 生效嗎? : 感謝幫忙!!! 簽的日期不是當日沒關係 但一般來說,和解筆錄建議詳載雙方的姓名、住所、身分證字號 還有事件的發生經過(人事時地物,也就是和解標的)、和解條件、 是否放棄其他民刑事權利... 過於簡陋的和解書內容,將來只會增加事後反悔的風險 -- 露降露散一如我,浪花便似夢中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84.61

06/07 09:48, , 1F
瞭解了 感謝
06/07 09:48, 1F
文章代碼(AID): #1AAfS7GA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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