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法相關的問題

看板LAW作者 (有一個故事)時間15年前 (2009/05/23 00: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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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將自有汽車出賣給乙 乙把錢給甲的同時 甲將車子還有相關的證件交給乙 他們說好叫乙自己去辦過戶 可是乙超過了期限 都沒有辦過戶 導致稅捐機關向甲徵稅 甲請乙趕快去處理 但乙遲遲未處理 接著導致稅捐機關向甲加倍課徵滯納金 某天乙因汽車有瑕疵而送修的過程中 竟然發生事故導致該車毀損嚴重! 疑問: 1.如果甲向稅捐機關繳錢之後 可以用什麼名義向乙要錢? 我覺得從不當得利 侵權行為 無因管理等方面 好像都不能解釋的很好 因為汽車是動產 取得動產所有權的要件是讓與合議和交付 按照上述的要件乙已經取得該車的所有權 甲為公法上的納稅義務人 找不出什麼名義可以向乙請求給付 2.乙可否以這台車受損原因是由於車子本身有瑕疵所致 在甲向乙要錢的同時 向甲主張對自己損害賠償之同時履行抗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ψjoim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6.171 ※ 編輯: iseeyou 來自: 122.117.16.171 (05/23 00:49)
文章代碼(AID): #1A5jJy2M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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