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租屋處遭竊問題

看板LAW作者 (KiMi)時間16年前 (2009/05/15 22: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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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有一女性朋友一間租屋處,白天因為去上班,結果遭小偷(大人說是通緝犯-男) 強行將門(木門)挖洞打開闖入並偷竊物品。所幸當時不在家,不然後果更不敢想 因為遭逢此事,心理有些不安怕對方再度光臨,也不敢再住下去了, 所以打算提前退租,但是房東只打算退押金一個月(因為採月繳房租的方式 ,所以那時是押兩個月的押金。) 像這種情況,房東應不應該全退押金給我朋友?還是有退就該滿足了? 有沒有相關的法律可以保障遇到這種事情時所承租的人的權利?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136.239 ※ 編輯: akikimi 來自: 122.123.136.239 (05/15 22:29)
文章代碼(AID): #1A3NX5mB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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