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教一下法律系的同學~
※ 引述《kudo070125 (工藤)》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FJU 看板]
: 作者: kudo070125 (工藤) 看板: FJU
: 標題: [問題] 請教一下法律系的同學~
: 時間: Sun May 3 00:32:24 2009
: 因為要翻譯一些文章
: 裡面提到許多跟法庭有關的辭彙, 原文雖然看得懂
: 但是翻譯需要正確一點的名詞,
: 所以來請教一下法律系的同學這些詞正確應該怎麼稱呼?:
: (括號裡是自己覺得的稱呼, 還有請法律系同學解答)
: 在法庭裡審理整個案件的過程應該叫?(審判?判決?)
審理程序 或 審判程序
至於 判決 與 裁定,是審理後作出的司法評價結果,合稱"裁判"
: (例:在法庭裡進行 審判 or 判決? )
: 像美國那樣有一般民眾在旁邊陪審的制度應該叫做?(陪審員制度?陪審團制度?)
陪審制
: 因被告違法而受害的人應稱作?(受害人?被害人?)
皆可 如果是我 我會譯為"被害人"
而此被害人在訴訟程序中,也會有其他形式上稱謂,像是"原告(plaintiff)"
所以建議翻譯時留意有無特別強調其訴訟上地位
: 法官宣布的結果應稱作?(判決結果?審判結果?)
如上述 "裁判"
: 法官穿的衣服叫?(法袍?)
是的 法袍
: 法官的休息室, 或是法官出庭前的準備室有沒有特別稱呼?
我都直稱"法官休息室" 不知有無其他先進對這有更專業的稱呼的...
: 國家最高階段的法院應稱作?(最高法院?高等法院?)
最高法院 高等法院是再次一階的
不過如果你翻的是英美法 Supreme court 翻 最高法院 這沒問題
可是美國他們下一階不是高等法院 好像是...巡迴法院之類的是不?...
補充...以美國為例 審級由低到高 分別為
初審法院(Trial court)-->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不過如果是翻譯美國法,可能還要注意一下是聯邦或州的司法架構就是...
: 因為沒有法律知識的專業背景所以在此提問~
: 感謝回答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36.33
※ 編輯: mamamio 來自: 220.131.136.33 (05/03 01:38)
→
05/03 01:49, , 1F
05/03 01:49, 1F
推
05/03 02:11, , 2F
05/03 02:11, 2F
→
05/03 02:13, , 3F
05/03 02:13, 3F
→
05/03 02:13, , 4F
05/03 02:13, 4F
推
05/03 14:36, , 5F
05/03 14:36, 5F
→
05/03 14:59, , 6F
05/03 14:59, 6F
→
05/03 15:01, , 7F
05/03 15:01, 7F
→
05/03 15:02, , 8F
05/03 15:02, 8F
→
05/03 15:03, , 9F
05/03 15:03, 9F
推
05/08 15:42, , 10F
05/08 15:42, 1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