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投票表決

看板LAW作者 (啾咪^.<)時間15年前 (2009/04/18 11:45),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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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算不算法律問題 若不行的話我會自D --------------------- 記得以前老師有教過 開會時要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人員出席 投票進行表決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才成功 換言之~假設某委員會共有30人 因此是30x(1/2)x(2/3)=10人才過關 重點來了 那我如果換過來 開會時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員出席 投票進行表決要有二分之一以上才成功 同上~假設某委員會共有30人 因此是30x(2/3)x(1/2)=10人 那不是都一樣嗎? 為什麼還要訂什麼三分之二跟二分之一? 不論用哪種方法都是10人不是嗎? 是有什麼根據還是怎樣的~麻煩大家幫我解惑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6.29.211

04/18 14:57, , 1F
當然不一樣 15人出席 跟20人出席的門檻就不一樣了...
04/18 14:57, 1F
文章代碼(AID): #19wKpBEr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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