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當事人

看板LAW作者 (小九)時間15年前 (2009/03/14 21: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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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wang (用心專心細心小心)》之銘言: : 想請問 : 若是因為侵權行為 侵害生命權民法192 :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那要請求損害賠償的時候 : 若假設小孩死亡,父母在民訴上 當事人適格的問題? : 是因為繼承所以取得權力嗎? : 還是?? : 那我在訴狀的原告部分該如何寫?? : 原告:OOO : (被害人之父母) : 這樣寫嗎? : 謝謝 父母可以依據民法第一九二條 (侵害生命權之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 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 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損害賠償適用之。 及第一九四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 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起訴的原告就寫父母的名字 在事實及理由的部分:訴外人000(原告之子or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43.203
文章代碼(AID): #19kwzzVv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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