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報州稅的問題

看板LA作者 (一葉飄然煙雨中)時間16年前 (2010/03/27 16:5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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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k2 (帥氣美國會計師)》之銘言: : 我知道留學生報稅是從不注意detail的. : 不過for your own sake,留學生將來有打算要用opt工作的,或是要辦H-1 : 的,在加州要file 540 不是540NR.因為加州有居住九個月test的規定 : 540NR有兩個要件: : 1.每年停留加州在九個月以下. : 2.一畢業就離開加州 : 假設你都達不到.你不能使用540NR : 因為這種小東西小規定被盯上.不值得. 這跟在政府網站上看到的資訊不一樣? 根據這網站上的資料,持F-1 visa可以不適用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所以都可以以 非居民的身分申報? http://www.irs.gov/businesses/small/international/article/0,,id=96352,00.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5.50.190.107

03/28 00:56, , 1F
厲害,拿聯邦稅的法律來報州稅.科科...
03/28 00:5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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