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北美] 台徵海外所得稅 衝擊百萬僑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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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ive (前進美國(網站)) 看板: Oversea_Job
標題: [北美] 台徵海外所得稅 衝擊百萬僑胞
時間: Sat Sep 5 02:22:29 2009
各位,文中提到明年起只要年薪超過3萬就要申報?這可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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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台灣僑胞除需繳稅給美國政府外,明年起可能還要再向中華民國政府再繳一次稅。
中華民國財政部2日表示,海外僑胞也要繳稅,而且政府絕對查得到。這讓已飽受美國
金融風暴衝擊的台僑非常關切。
台灣個人海外所得課稅2010年1月1日正式上路,台僑無論是美國公民、綠卡、工作簽證
持有者,只要有正式中華民國戶籍,海外年所得超過台幣100萬元(約 3萬美元)者就需
申報,加上在台灣的個人年所得共計超過台幣600萬元(約18萬美元)者,就要繳納20%的
最低稅款。
需繳這筆稅的旅美台僑,人數可能超過數十萬。根據本報系經濟日報報導,中華民國
財政部預計,需繳稅者會是收入在金字塔頂端20%的人。
而據紐約與洛杉磯華僑服務中心向「世界日報」提供的資訊,在台僑人口最密集的大
紐約區與加州地區,台僑人數分別在80萬人與70萬人左右,兩地共計有約150萬台僑,
這數字尚不包括美國其他地區的台僑,新法上路對全美台僑經濟將會帶來一定衝擊。
實際上,台灣從2006年就開始推動「最低稅負制」,只要納稅人綜合所得淨額、特定
保險給付、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
部分,這五種所得每年合計超過台幣600萬元,就必須要繳納20%的最低稅賦。
明年上路的個人海外所得,也將併入這600萬元台幣中計算。
台僑在除大陸以外海外各地區(包括港、澳)的所得,只要未向台灣政府報稅者,明年
起海外所得合計只要超過台幣100萬元,與在台灣所得總額併計超過600萬元以上,即
需課徵20%所得稅。
而台僑所謂的個人海外所得,包括海外薪資、利息、財產交易、營利、租賃及權利金、
退職所得等。
一向享有回台投票、台灣健保福利的台僑在得知此消息後,掀起一陣討論熱潮,但最多
的疑問還是:美國和台灣沒簽稅賦合作協議,台灣政府怎麼可能查得到?
實際上,經濟日報報導,台灣的財政部於2007年即已向中央銀行尋求協助,將著手建立
個別投資人的結匯資料,做為財部課徵海外所得的依據。此外,台灣國稅局也已派出
官員來美討論雙方交換稅務資料、聯手課稅的計畫。
台北「中央廣播電台」報導,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春安2日直言,民眾不要認為政府
查不到,就想逃漏稅,因為課稅資料是每年累積,所以只要建立資料的時間夠長,稽徵
機關照樣可以查到。
不過,旅美的台灣僑胞一般都會認為課稅執行難度頗高,並且多認為台灣政府應該會先
挑台灣公司的外派美國人員,以及收入高過標準的人先下手課稅。
駐紐約台北經文處表示,新法若執行,民眾應無須擔心被重複課稅,因為各國在全球
所得多有提供抵扣。
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前會長林清吉也說,美國聯邦政府稅法中確有外國租稅抵減
(Foreign Tax Credit)規定,不過,像加州等部分州政府就不承認此這類抵稅,如此
一來,部分台僑恐怕還是逃不了兩面繳稅的命運。
http://www.worldjournal.com/pages/full_news/push?article-%E5%8F%B0%E5%
BE%B5%E6%B5%B7%E5%A4%96%E6%89%80%E5%BE%97%E7%A8%85+%E8%A1%9D%E6%93%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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