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MwZsHtL 推文判決 (-)

看板KoreanPop作者 (綺夢)時間8年前 (2016/03/17 20:48), 8年前編輯推噓11(11011)
留言22則, 1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03/17 14:25,
loser比winner先喔
03/17 14:25
因已有至少三名使用者 對"loser"之用詞表達不滿 該使用者拒絕於24小時內修正用詞 故根據板規4-10 以引戰論處 水桶30日 請板友尊重各團體的正名 勿以引人不悅之非正式名稱稱呼之

03/17 16:16,
韓國人不意外
03/17 16:16
疑似藉故諷刺所有韓國人 有違反板規3-1之嫌 警告一次

03/17 18:07,
很明顯是要搭便車吃師兄光吧
03/17 18:07
藉毫無證據之消息意欲引戰 且蓄意提及他團 違反板規3-1 水桶30日

03/17 20:20,
那我們來聊聊誰公布了YG版版主的個資如何
03/17 20:20
無故提及非本板事務 疑似意欲延長戰火 有違反板規3-1之嫌 警告一次 全文推文暫時判決完畢 若有遺漏未判者 煩請再行提出檢舉 以上 感謝配合 -- ╔═══════╗ ♥ 女團粉 ♥ ∷∷∷∷∷ 批踢踢 韓樂板 板主印 ∷∷∷∷∷ ♥Kiyume綺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3.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nPop/M.1458218934.A.0AB.html

03/17 21:10, , 1F
最後一個這樣也叫引戰喔
03/17 21:10, 1F

03/17 21:15, , 2F
775真的是 很有趣
03/17 21:15, 2F

03/17 21:23, , 3F
最後一個完全看不出疑似引戰= =
03/17 21:23, 3F

03/17 21:27, , 4F
拍拍板主辛苦拉 這種東西本來就很難判定XD
03/17 21:27, 4F

03/17 21:29, , 5F
775 XDDDDDDDDDDDDDDDDDDDD
03/17 21:29, 5F

03/17 21:38, , 6F
呵 不知該 怎麼辦 才好 qq
03/17 21:38, 6F

03/17 21:45, , 7F
第一個真的挺引戰的
03/17 21:45, 7F

03/17 21:50, , 8F
都好嗆XDDDD
03/17 21:50, 8F

03/17 21:58, , 9F
看到某ID覺得...
03/17 21:58, 9F

03/17 22:11, , 10F
775差點死去
03/17 22:11, 10F

03/17 22:14, , 11F
笑死 看那篇就知道會有人崩潰亂檢舉
03/17 22:14, 11F

03/17 22:14, , 12F
最後一位也叫引戰XDDDDDD
03/17 22:14, 12F

03/17 22:33, , 13F
775挑戰失敗!
03/17 22:33, 13F

03/17 22:51, , 14F
775 XDDDD
03/17 22:51, 14F

03/17 22:56, , 15F
775xdddddd
03/17 22:56, 15F

03/18 00:21, , 16F
最後一個叫引戰那這
03/18 00:21, 16F

03/18 00:21, , 17F
個為什麼未達標準????板主認定的標準依據是什麼?????
03/18 00:21, 17F

03/18 03:55, , 18F
覺得最後一個的標準要再慎重考慮一下 要確定將來都要
03/18 03:55, 18F

03/18 03:55, , 19F
以那麼嚴格的標準執法
03/18 03:55, 19F

03/18 03:59, , 20F
最後一個是引戰????
03/18 03:59, 20F

03/18 10:53, , 21F
最後推文也算?有些誇張耶…
03/18 10:53, 21F

03/18 13:06, , 22F
最後一個不算吧...這語氣很常出現椰
03/18 13:06, 22F
感謝板友指正 該判決已撤銷 ※ 編輯: Kiyume (140.112.243.87), 03/20/2016 18:24:43
文章代碼(AID): #1MwgUs2h (Korean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