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旼炫粉絲:NU'EST所屬社..取消粉絲差別
看板KoreaStar作者KindKiki (KindKiki)時間5年前 (2019/02/14 17:26)推噓-199(123推 322噓 954→)留言1399則, 148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我從2/12公布招募2.5期會員時就在關注這件事了,剛剛看完了原文底下的推文後還是有
許多不解,這邊將我的了解、疑惑和想法打下來,希望大家能指出錯誤並解答。
官咖會員
依我的了解,韓國官咖的會員分為非付費會員與付費會員,非付費會員可以擁有觀看藝人
貼文與在官咖內發文等權利,而付費會員則是除了上述權益外,還可以擁有
演唱會優先購票權、參與音樂節目放送與其他活動、官咖會員禮及會員卡等附加權益。
這次NU'EST官咖所招募的2.5期會員即付費會員,招募公告是在2/12下午發布,而當日上
午正巧先宣布了NU'EST四月演唱會的消息,因此可以推斷出此次優秀會員招募主要是為
因應演唱會而舉行,對於尚未擁有付費會員資格(尤其是居住於韓國)的粉絲而言,
此次演唱會的優先購票權即會是購買付費會員資格的主要目的。
爭議點
這次粉絲不滿的點在於即使購買了2.5期會員,也只能擁有在2期會員之後的第二優先權。
NU'EST官咖的2期會員招募時間點是在2017年9月,當時NU'EST已經是以4人的W分隊形式
活動,旼炫則在Wanna One活動。Pledis在分隊的狀態下招募了2期會員,卻在旼炫回到
NU'EST後的5人狀態下選擇只招募無法擁有相同等權益的2.5期會員,而非再開3期會員。
也許有官咖開.5期會員且只能有第二優先權的先例(這裡用"也許"是因為我不太清楚有
哪些例子,如果有人知道再麻煩補充><),但我想與此次情況並不能完全相提並論。因為
上一次的2期招募是在分隊時期,所以此次有購買付費會員需求的將會有很大一部份是旼
炫的粉絲*,並不能單純用新粉與舊粉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情況下,公司對於會員間的差
別對待已經顯得針對特定群體。
*這個推論是源自於NU'EST官咖2018年分隊活動期的增長人數約略少於今年WO解散後跟著
旼炫而加入NU'EST官咖的人數,所以得出有購買付費會員需求的粉絲中,旼炫的粉絲會
佔較多比例的推論。
再者,在分隊與旼炫已分開活動1年多的情況之下,有在關注的人都知道這段時間以來兩
方粉絲或多或少都有些隔閡與摩擦,勢必需要一段時間磨合,然而Pledis對於會員間不平
等的決策、對粉絲的差別對待,反而導致粉絲間的矛盾加深,且此次事件從韓網
數十篇的新聞、推特趨勢、Naver關鍵字熱搜來看,不滿2.5期會員差別待遇的聲浪的絕對
不只限於一小部分粉絲。
疑惑
為什麼不直接招募3期會員?
原文下有推文提到有可能是因為來不及準備會員禮,但會員禮大可不必申請完就馬上寄出
,官咖會員禮在招募付費會員資格好幾個月後才寄出都是常見的程序。
還有推文提出是因為若開3期,將會有大量的會員人數需要處理,時間不夠才開2.5期。但
在過去的一年多以來,Pledis可以對此事先規劃並準備,至少公司內部員工對於招募官咖
會員進行事先準備工作和並不需要藝人參與,因此也沒有違反Wanna One合約中禁止成員
同時在兩團活動之規定的疑慮。並且從今年1月開始,Wanna One成員陸陸續續都開設了個
人官咖,因此推斷此時開始招募3期並不會違反合約也能有較充裕的時間處理,倘若
Pledis真的有諸多考慮,那在1/27 Wanna One終場演唱會結束後,若於2月初即開始招募3
期會員,到4月的演唱會中間就會有2個月的時間可以處理,時間上真的來不及嗎?
為什麼2.5期會員不能享有同等的優先購票權?
假設Pledis可能因規模不大所以效率不高,在招募3期會員上心有餘而力不足,那為什麼
對於2.5期會員要有差別對待?
有人提到這是由於2期會員尚未享受過參加5人活動的優先權(註:2期會員已享有過分隊放
送活動、演唱會優先購票等權益),但如前述,2期會員招募的時間點是分隊活動時期,我
想當初購買的會員應該並不會是為了5人活動的優先權為目的而買,並且若2期會員十分在
意尚未享受過5人活動的優先權,又為何對於2.5期會員能擁有與2期會員相同的參與5人放
送活動權利上並無任何不滿之表示?
若解釋為這是Pledis對2期的"善意",那我想這份"善意"與它對另外一群人所帶來的
被歧視感相比,似乎並不是絕對必要。
不爽不要買?因為比較便宜,所以權益打折正常?
在招募2.5期會員前,2期會員的演唱會購票權是第一順位,其他人則為第二順位,如今原
本第二順位的人變成了第三順位,並且即使花了錢,也只能回到原本的第二順位購票權,
難免給人一種Pledis是為了多削粉絲一筆的觀感。
2.5期雖然比2期會費便宜(我看到的說法是便宜一萬韓元,約新台幣270元),但我想有意
願購買的粉絲多是寧願多花這點錢,以換來同等的權益,問題是Pledis給粉絲只有一個次
等的選項。
結論
我覺得原文下有一句推文說得很好:複雜的是人心,不是規則。正因如此,公司更應認知
到,他們面對的消費者,也就是粉絲,是一群有著複雜人心的人。規則是死的,但人是活
的,管理者在制定決策時,不能只是單純沿用舊制,必須考量環境的變化與當時的脈絡。
因此我認為此次事件是Pledis的決策失誤(但我不能接受自己被稱為毒唯,畢竟我從來沒有
罵過任何一位NU'EST成員任何一句),並且依我拙見,當下最好的解決辦法是Pledis讓2.5
期能擁有同等的演唱會優先購票權,若繼續冷處理不僅會讓部分粉絲對公司失去信心,也
會加劇粉絲間的矛盾,我想這都是大家所不樂見的。
我盡量打出了我觀察到的論點與我自己的想法,或有疏漏或錯誤之處就麻煩各位指正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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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抱歉回覆晚了,正如我先前所提及,我並非隨時可以使用電腦,所以到現在才能再次統一
回覆,讓各位久等了。
1. 關於官咖增長人數的統計數字
先補充我放在推文的詳細統計數字:
https://i.imgur.com/PnCjtCU.jpg
我主要是想表達,此次2.5期的招募對象中有很多是來自於原本沒有接觸NU'EST,但因為旼
炫歸隊才正要開始參加NU'EST活動,進而有購買付費會員、演唱會門票等等需求的粉絲。
因此此次NU'EST官咖的2.5期招募對象除了錯過2期招募的原粉絲外,還有跟著旼炫來的新
粉絲,統計數字則是想從側面證明,這批新粉絲的人數占有一定比例,既不是全部,也沒
有少到可以忽視,因此公司在制定決策時必須考慮到其所面對的消費者屬性並不單一的事
實。
2. 其他.5期的先例
有人說這次2.5優先權上的高低之分並不是首例,所以沒問題。但NU'EST分開活動了一年多
,在韓團中是非常特殊的情況,粉絲族群構成也因此較一般團體複雜,這時權益上的不平
等所造成的影響,往往比一般團體來的更大。
3. 2期的優先權
有人提到2期擁有NU'EST(沒有W)的購票優先權是招募時明訂的,如果直接開3期就等於沒有
享受到五人時的優先權。當我提出直接開3期的建議時的確沒有仔細考慮到這件事,謝謝
推文指出。
但若讓2.5期擁有和2期相同的優先權,是不是既可以兼顧對2期的承諾,也不會讓新粉絲
感到差別對待?
此次招募中2期的會員權益是自動延長, 所以五人演唱會2期一定可以比一般會員更早購
票,也就依然擁有當初所承諾的優先權,即使和同是付費會員的2.5期平等,這份優先權
也不會被剝奪。
註: 像是此次招募中,2和2.5期在"放送活動"上的權利就是相等的,且兩者都優先於一
般會員。
4. 第一和第二優先權
既然和2.5期平等並不會違反官咖當初對2期的承諾,此時癥結點就在於"演唱會購票權"
上區分第一和第二優先權的必要性。
-區分,不平等權利可能發生之問題: 基本上就是現在的狀況,有一部分粉絲認為同是付
費會員應當享有同等權利。另一部份則可以接受。
-不區分,平等權利可能發生之問題: 有部分2期會員認為秉持先來後到的精神,較晚購買
的2.5期理應不該享有同等權利。另一部份則不介意。
5. 此次抗議至始至終都只是想向公司,也就是Pledis,爭取相同的權利,希望底下討論
勿過分發散。
因為過去的種種矛盾,原粉絲和新粉絲間至今仍存有間隙,尚未能完全融洽相處,也沒有
契機融合,兩方不曾一起欣賞五人新歌、不曾一起為五人投票,在還未擁有可以促進彼此
交流的共同目標前,就被公司以不平等的權益區分開來,或許有人不覺得,但另一部份人
卻從中感受到公司畫下的界線。
特殊的分開活動情況造成特殊的粉絲結構,Pledis卻嚴重忽略了這一點,或許此次爭議在
當初Pledis於已知會長達一年多分隊活動的狀態下,選擇招募完全體的2期會員時,就已
註定會發生。
謝謝所有站內信為我打氣與提供建議的人,也謝謝推文的各位,無論你們和我的立場是否
相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24.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550136405.A.1C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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