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歌劇院殺人事件 問題討論

看板Kindaichi_Q作者 (vic830710)時間9年前 (2015/03/18 02:09), 9年前編輯推噓9(9017)
留言26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1.為啥要殺緒方老師? 緒方老師死前在幕後找到了一捲捲的錄音帶 並喃喃自語說著 "如果使用這個來犯罪的話 那麼凶手是..." 然後就被在後面要來回收錄音帶的有森砸趴了 問題來了 在最後的推理中這捲錄音帶只是被當成了講解手法用的工具 連我們偉哉金田一推理時 也沒有用這個錄音帶來決定凶手是誰 想當然爾 一介小小緒方夏代當然不可能看看就知道凶手是誰啊 她又沒發現你 直接低調走人不就得了?? 就算有森預備這些東西時沒帶手套留下指紋好了 難道她有看指紋的獵奇視力不成?? 假設她真有這個超凡視力的話 那這個案件應該會有以下的發展: (1)在日高的案件中 由布幕的昇降痕跡發現死亡時間並非大家聽到尖叫那時 於是在後台找到有指紋的錄音帶 (2)在桐生的案件中 看出日高的窗框有鬼並且發現桐生的鞋子怪怪的 (3)在發現歌月的房間內有各種有森的指紋毛髮等痕跡存在著 只要這三處被她發現其中任何一處 就能成功的在早乙女陣亡前逮捕有森 並以破案功臣之姿獲得警方表揚 後續她大概會在之後的案件取代掉佐木兄弟的位子 成為新一代的錄影機發光發熱吧... 2.為啥沒把最後的機關給拆了? 月島自殺前寫了一封遺書告訴有森自殺的緣由 未拆封的信內最後一句寫著 "請你不要恨她們三人!希望有一天,我們會因此在天堂再見!" (雖然我不懂她為啥覺得自殺能安撫一個已經很想出手教訓那三人的有森...) 最後在警車上看這封遺書的劍持美雪金田一三人不禁感慨 "這個案件原來是一連串可悲的錯誤" 他們有沒有想到有個人原本能阻止這個錯誤擴大 那個人 就是我們的金田一 當劍持無奈的嘆息"在他家信箱裡一堆廣告單中找到的 看來有森到死都沒讀過這封信吧" 他有沒有想過有個人其實可以讓有森看見月島最後的掙扎及覺悟 那個人 一樣只能是我們的男主角金田一 當金田一噴淚大喊"結局不該是這樣子的啊 有森" 他有沒有想過有人其實可以改變這讓人鼻酸的結局 那個人是誰呢? 那個人就他媽的是你自己啊啊啊 如果用最後目標是早乙女來做前提 能用十字弓絕對不被旁人攔截就射中她的地點應該很有限 而且會確定凶手打算在餐廳而非其他地方動手 表示一定有找到機關 那。金。田。一。你。為。什。麼。沒。把。十。字。弓。拆。了。呢 與其最後去把信燒給一個死人 你他媽明明就可以讓他活著看見這封信啊啊啊 凶手自殺不是少數 但你全作第一次可以阻止就失敗了 這讓你被隔壁小學生婊了多久你知道嗎... 3.第一個殺人案的小細節 首先 讓照明燈落到台上這種事情是不太可能事先演練的 除非看似和大家都毫無關係的黑澤老板就是凶手 所以凶手如果是其他的人話 一定得很確定掉落的位置 不然如果砸偏只有斷手斷腳 日高勢必會爆出是誰把她約出去迷昏的 對質一下就快差不多了 (認為她死前被迷昏是因為這次燈柱滿細的 用力閃應該可以躲掉致命部位 不像繪門那次掉下來的東西是個半徑跟她身高一樣的大吊燈 而能條被放在舞台上時已經是具屍體了 重點是把鏡子砸個稀巴爛) 另外 吊索如果是在地上剪的話 就得擔心滑落時燈柱上過長的吊索跟柱子間的摩擦 可能會發出過大的噪音吵醒日高 或者掉落位置出現偏移導致沒殺死人 這是三個案件的起頭 他會願意冒沒殺成的風險嗎? 基本上 最好控制燈柱落地點的方法就是同時剪斷舞台上方兩側的吊索 就可以預期燈柱會垂直地掉在正下方 然後只要事先把昏倒的日高移去定位即可 然而要獨力做到同時剪斷兩端的線這種事 就必須要設置一些機關 當然設計機關對真凶有森來說 難度並不算太高 但問題來了 沒能回收錄音帶就表示很可能也沒有能力回收機關 如果機關被找到的話呢? 或者是就算回收完成 但有人想到上面那些事情的話呢? 這樣第一批被懷疑的嫌疑人名單就會是黑澤、以及劇團內負責道具機關的仙道和他三人 在第一個案件就開嘲諷把全場火力吸到包含自己的三個人身上 真的沒問題嗎? 4.怪人跳窗事件的小細節 為什麼沒留下腳印就一定代表人沒出去呢? 當然窗戶只開單邊的情況下 能出去的方法確實很有限 從後續漫畫圖案來看 下窗框高度約在金田一(身高近1.7公尺)下腹部 估計為一公尺 我用差不多高的床頭板來做實驗 雙手用力撐床頭板後前跳 以頭往前倒的姿勢翻上床 結果是 完全可以輕鬆地不留下腳印翻過去啊 (雖然膝蓋撞到床頭板好幾次 有夠痛QQ) 大家也可以去找塊高度接近的立板做實驗 *想做實驗的人請記得立板另一側跟立板上軟墊一定要鋪好* BMI高達25的肥宅我都做得到了 要做到應該不是很難 難道金田一自己運動不行 就拿這點來懷疑有森嗎 他身為IQ180的偵探應該要很清楚 不能以他自己的運動能力來衡量一般人啊... 如果今天實情是真有歌月這個人 而且他偷時鐘的用意也確實是要殺某個餐廳內的人 不就會有人呆坐在位置上莫名其妙地被幹掉嗎 說到底還是回到上面第二點:為啥想到時鐘可以搭十字弓做機關卻不去把它找出來拆了? 金田一你這種人真的適合當偵探嗎... 感覺這裡又會有三個禮拜冷冷清清了 QQ 無聊之餘來找點事情做 就變成這一串了 順便發洩對於本周連載的憤怒 凸^_^凸 拜託下一個案件水準高一點好嗎天樹OT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46.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indaichi_Q/M.1426615749.A.E64.html

03/18 07:24, , 1F
第二點動畫改的比較合理了 (雖然動畫歌劇院根本是平行世
03/18 07:24, 1F

03/18 07:24, , 2F
界)
03/18 07:24, 2F

03/18 10:49, , 3F
堂本剛版本的金田一有把第二點改掉,但兇手還是領了便
03/18 10:49, 3F

03/18 10:49, , 4F
03/18 10:49, 4F

03/18 11:27, , 5F
動畫版歌劇院讓我嚇到了www 改的也太多
03/18 11:27, 5F

03/18 18:09, , 6F
動畫版可能是覺得有森戲份太多當兇手太明顯不如當幌子
03/18 18:09, 6F

03/18 18:10, , 7F
結果矯枉過正把兇手換成了根本沒戲份的神矢 反而突兀
03/18 18:10, 7F
都這樣講了哪位可否低調給個有中文字幕的連結(搓手)

03/18 21:02, , 8F
原PO好認真啊...蠻期待你每一個檔案都來吐槽一下XD
03/18 21:02, 8F

03/18 21:02, , 9F
當初我也對緒方老師的死感到惋惜~!!難得一見的美魔女就這
03/18 21:02, 9F

03/18 21:03, , 10F
樣走了......不過後來太多這種型的女角~~就麻木了XDD
03/18 21:03, 10F
別說了 下個案件是異人館村 那個羽毛跟那灘血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吐FailFish 偉哉老屁股警察 是說前四個案件分別噴了 老師/五塔/加納/學姊 感覺這種型的人其實很有便當命??

03/18 23:33, , 11F
動畫版跟日劇版都改成神矢兇手跟破窗自殺(死法不同)
03/18 23:33, 11F

03/18 23:39, , 12F
俵田刑警根本是個白X 被六星龍一搞成這樣竟然沒被解職
03/18 23:39, 12F

03/18 23:43, , 13F
多傷兩個警察+多死了四個人(兜禮二+風祭+連城+龍一自己
03/18 23:43, 13F

03/18 23:43, , 14F
)+阿一重傷 在現實世界早就不知道賠多少錢了竟然沒被
03/18 23:43, 14F

03/18 23:43, , 15F
記過+開除XDDDDDD
03/18 23:43, 15F
不能完全算他頭上吧XD 龍一抓美雪落跑後 他帶警察去追人前有要大家待著 (雖然事情的真相是這同時他讓阿一這樣一個高中生衝在他前面) 後三個人的死感覺大部分應該是留守警員的問題?雖然八成也是要連帶被記過

03/19 01:02, , 16F
動畫的配樂超懸疑啊!國小聽了都會怕怕的
03/19 01:02, 16F

03/19 15:29, , 17F
樓主要不要把精力留在一些雷作?這種還算ok的就包容一下
03/19 15:29, 17F

03/19 15:29, , 18F
吧~
03/19 15:29, 18F

03/19 15:29, , 19F
例如來討論蟻地獄(逃)
03/19 15:29, 19F
雖然我覺得這種已經被大家吐爆的實在不好發揮XDD 不過既然大大都徵文了 小弟也只好再來獻個醜了 #1L2nxGdX (Suckcomic)

03/19 16:25, , 20F
動畫的日高就改成被大吊燈砸死了 那麼大一盞燈落下來會傻
03/19 16:25, 20F

03/19 16:26, , 21F
住頓時就合理多惹(? 動畫版歌劇院做得滿不錯的
03/19 16:26, 21F

03/19 16:49, , 22F
動畫版歌劇院我也覺得恐怖感營造很好
03/19 16:49, 22F

03/19 18:54, , 23F
不過有了有森這次沒阻止成功的經驗,
03/19 18:54, 23F

03/19 18:55, , 24F
金田一應該要有兇手有可能會自殺的概念才是
03/19 18:55, 24F

03/19 18:58, , 25F
結果後來怪盜紳士事件還是把小櫻給逼死了〒_〒
03/19 18:58, 25F
老實說這中間一路上又有三個凶手成功自殺 金田一真夠廢的

03/19 22:48, , 26F
要跟隔壁棚拿手錶型麻醉槍防止兇手自殺才對
03/19 22:48, 26F
隔壁比較愛用足球吧印象中(?) 不過兩個人的真絕學不是從JUMP學來的嘴遁。相信我之術嗎 ※ 編輯: vic830710 (111.82.146.195), 03/20/2015 03:12:45
文章代碼(AID): #1L26t5va (Kindaichi_Q)
文章代碼(AID): #1L26t5va (Kindaichi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