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希望能繼續畫下去

看板Kindaichi_Q作者 (心如止水)時間20年前 (2004/04/23 02: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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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歡看推理小說,也喜歡看金田一. : 不少推理小說迷不喜歡赤川次郎的小說(因為搞笑),但不能否認他的成就與貢獻. : 我覺得金田一對於推理小說閱讀群的推廣普及,也與赤川同樣具有重大影響力. : 所以我一直對金田一的"抄襲"很寬容,而寧願將其視為"改編". 每個人的標準不同,我也是因為赤川次郎而開始接觸日本推理作, 但我絕對不會把赤川的地位與金田一的漫畫相等看待。 赤川次郎的作品固然輕鬆,但真的要他寫起傳統推理,他也不是做不到。 而至少可以肯定的是,我還沒聽說他抄了人家什麼詭計就是了。 推理作品大部分都以詭計為其中心點, 被抄了詭計就好像被偷了心臟一樣, 對作者不尊重,對讀者更是一種侮辱, 我覺得用抄過的東西來騙我的金錢和時間, 怎麼想都不好受啦! : 如果注意一下金田一的發表順序, : 第1篇歌劇院殺人事件,第2篇異人館殺人事件,既然是金田一的開場作, : 我真的覺得作者的確是有可能想要藉此機會向大師致敬, : 所以第1篇選了法國推理名作,第2篇選了日本推理名作來"改編", : 只是"改編"的手法太粗糙,雖然將詭計重新排列組合,並加入一點點巧思安排, : 明眼人還是一眼就看穿,所以被人罵的很慘, 我還是覺得那個不叫致敬, 真正的致敬,就要有特別甚至全新的格局, 而非讓人一眼看穿這就是抄襲。 不然,我覺得金成可以大剌剌地告訴讀者,他想向誰致敬, 像夏樹靜子一樣,開宗明義就告訴大家她很喜歡克莉絲蒂的《童謠謀殺案》, 所以向她致敬而寫出《有人不見了》一書。 這樣子,我心裡會比較釋懷。 因為這樣至少表示金成尊重了作者,尊重不是一個很重要做人的基本原則嗎? : 尤其是當第2篇詭計是《占星術殺人魔法》全書精華所在的時候, : 像第1篇"改編"的詭計,因為對原本法國名作的閱讀樂趣影響不嚴重,挨的罵也比較少. : 後期的第15篇魔術列車殺人事件,似乎也是挨的罵比較少(吧), : 因為《異想天開》除了一個被"改編"的詭計,還有更多金田一沒有的謎團吸引著讀者, 所以很多讀者對《異想天開》的喜愛都比《占星》高, 原因就出在金成陽三郎的漫畫上。 如果從未讀過金成陽三郎的抄襲之作, 蠻多讀者都驚嘆於島田莊司的功力, 竟能將占星寫成如此的格局。 而看過抄襲之作的讀者,大部份都恨金成入骨啊, 我也是其中一員,因為他讓我覺得被騙了, 當我為異人村的詭計訝異不已時, 結果後來卻發現是抄的,任誰都不舒服啊! : 但是我反而覺得這篇金田一應該被痛罵,後期作品不應該還有什麼致敬的理由, : 而且如果要"改編"就該要有點新意,這篇金田一我看不到. : 例如後期的第17篇法蘭西銀幣殺人事件,我個人就覺得"改編"得不錯, : 雖然又是"改編"某日本名作的詭計,但金田一採用了完全不同的處理方式:倒敘推理, : 這就是我所謂的新意,"改編"就是要與前人有所不同. : 總而言之,我想說的重點是, : 金田一的"抄襲/改編",大家心知肚明就好,我想不需要太苛責or渲染. 這麼說來,讀者就可以容許抄襲的事實存在嗎? 如果大家都只是心知肚明,不去點破, 對那些被抄的作者而言,情何以堪啊! 我覺得作者做了不應該做的事,就要付出他的代價, 藉由別人的創意而賺進大把鈔票的作者, 我覺得不值得尊重,被說出來也是應該, 至少讓作者知道,讀者想要的是更好更屬於自己idea的作品, 而非拿別人的心血做成自己的成就。 作者的動力不也繫在我們讀者身上嗎? -- 短暫的握手結束,兩人的手恐怕將永遠分開了。 「好軟的手,你不常勞動吧?」 於是御手洗笑著說: 「只要不一直握著錢,手就不會變粗。」 --島田莊司《斜屋犯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9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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