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廣告文的劣文判定
小P在此沈重宣布,第一次動用到劣文管理版面。
11281篇,發文者moyasashi,發文時間Thu Feb 23 15:49:24 2006;
作者 moyasashi (tetsu) 看板 Key_Mou_Pad
標題 [滑鼠] 羅技無限鐳貂光學鼠MX-1000
時間 Thu Feb 23 15:49:24 2006
而完全同樣的內容,在Tue Feb 21 18:10:33 2006,由yungchi這個ID已經貼過一次。
作者 yungchi (UJ) 看板 Key_Mou_Pad
標題 [滑鼠] 出售羅技無限鐳貂光學鼠MX-1000
時間 Tue Feb 21 18:10:33 2006
兩篇文章的內容語氣以及最後所引的超連結完全相同。
鍵鼠板版規裡,有這樣一條規定:
二、要張貼買賣相關文章,最基本的條件限制:
「在本版發過至少五篇文章,以按a搜尋為判斷基準。」
而這一項,我也寫在進版的置底文「新手必讀」裡面了。
yungchi,或moyasashi板友,我不知道你的主要ID是哪一個。
但是你第一次以yungchi這個ID貼文章時,我把你的文章刪掉,有改標題提醒你。
通常第一次犯這條規定的板友,我們只是刪文處理。
然而,這是第二次。
因此我判定你這是廣告文,刪文之外予以劣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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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52.244
※ 編輯: Pteron 來自: 220.136.52.244 (02/23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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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