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打屁] 投票決定水桶?
: 推文寫不下用回的好了 XD
: 我還是反對這樣的投票
: 因為只為了羞辱某人懲罰某人而辦這種投票也太沒有道理了
: 大多數人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攻擊某人身上
: 我是覺得很不妥當,也太誇張了
: 即使,鍵鼠板真的出現了這種硬要「歡」的人
: 就算是眾人噓到死,也絕對不可能出現這種誇張沒道理的投票
如果鍵鼠板出現這樣的人,那其實很麻煩,因為將戰海一片XD
戰文數量視硬要歡的人能力高低而定。
如果能力高的話,以目前鍵鼠板生態來說的話,一天五十幾篇戰文是正常的。
不過鍵鼠板成立至今,運氣還算好,目前沒有這樣的人出現
: 再強調一次,我不是因為出現在名單而不爽(有人會相信嗎XD我是認真的說這句話的)
: 而是不想看到這種情形出現......
: 而且因為我身處於名單當中,講話可以比較大聲一點 :b
我相信你的話,不過他做出這樣的決議是有他的考量在。
基本上我算是接受他們這樣的做法,雖然我可能不是這樣做。
並不是說贊成他們投票,而是因為他們已經下了投票的決議
在這個已經下投票的決議前提下,他們這樣修正的聲明,算是不錯的做法
雖然我可能不是這樣做
裡A你也可以看得出來,其實投票的決議並不是很多人反對。
再加板主說出的話,說A改成B,這真的很要慎重。
雖然說,如果一件事情是錯的,板主知道後,馬上改正是很重要的。
但至少他也說了,僅供參考,不做為懲處依據,這樣也算是修正。
當然,裡A也有提到,以多人投票的結果去羞辱一個犯錯的人很不妥
但這畢竟是一個板的家務事,個人不便去評論。
就像新加坡有鞭刑,就算你覺得不合理,但就只能覺得而已。
不過站在個人的角度,在事先能夠確知的情形下,不要可能冤枉無辜的人。
這也就是個人在貓板所發的一篇。
所以,今天如果是我要修正的話,投票還是進行,畢竟朝令夕改也是一個問題
但錯誤的部分要勇於修正。
比如說,投票名單上的人很明顯根本有些人不達水桶標準。
應該將名單修正為違規名單,而在投票名單上說出這些人為何違規
列出具體事項。
然後懲處輕重,依票數斟酌決定。
不過說這麼多,因為我自己不可能以投票來執行這樣的事情,
所以也不會這樣的情形出現。
不過,話說回來,我是認為貓板板主這樣做算是OK就是了。
至於裡A提到的羞辱問題,事實其實已經造成了,板主也說了他們經驗並不是很夠
的確有可能是思慮不是很周全,這樣大概就是下次遇到類似的狀況時,
貓板板主可以再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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