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打屁] 投票決定水桶?

看板Key_Mou_Pad作者 (奕之華)時間18年前 (2006/02/11 19:57),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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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文寫不下用回的好了 XD : 我還是反對這樣的投票 : 因為只為了羞辱某人懲罰某人而辦這種投票也太沒有道理了 : 大多數人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攻擊某人身上 : 我是覺得很不妥當,也太誇張了 : 即使,鍵鼠板真的出現了這種硬要「歡」的人 : 就算是眾人噓到死,也絕對不可能出現這種誇張沒道理的投票 如果鍵鼠板出現這樣的人,那其實很麻煩,因為將戰海一片XD 戰文數量視硬要歡的人能力高低而定。 如果能力高的話,以目前鍵鼠板生態來說的話,一天五十幾篇戰文是正常的。 不過鍵鼠板成立至今,運氣還算好,目前沒有這樣的人出現 : 再強調一次,我不是因為出現在名單而不爽(有人會相信嗎XD我是認真的說這句話的) : 而是不想看到這種情形出現...... : 而且因為我身處於名單當中,講話可以比較大聲一點 :b 我相信你的話,不過他做出這樣的決議是有他的考量在。 基本上我算是接受他們這樣的做法,雖然我可能不是這樣做。 並不是說贊成他們投票,而是因為他們已經下了投票的決議 在這個已經下投票的決議前提下,他們這樣修正的聲明,算是不錯的做法 雖然我可能不是這樣做 裡A你也可以看得出來,其實投票的決議並不是很多人反對。 再加板主說出的話,說A改成B,這真的很要慎重。 雖然說,如果一件事情是錯的,板主知道後,馬上改正是很重要的。 但至少他也說了,僅供參考,不做為懲處依據,這樣也算是修正。 當然,裡A也有提到,以多人投票的結果去羞辱一個犯錯的人很不妥 但這畢竟是一個板的家務事,個人不便去評論。 就像新加坡有鞭刑,就算你覺得不合理,但就只能覺得而已。 不過站在個人的角度,在事先能夠確知的情形下,不要可能冤枉無辜的人。 這也就是個人在貓板所發的一篇。 所以,今天如果是我要修正的話,投票還是進行,畢竟朝令夕改也是一個問題 但錯誤的部分要勇於修正。 比如說,投票名單上的人很明顯根本有些人不達水桶標準。 應該將名單修正為違規名單,而在投票名單上說出這些人為何違規 列出具體事項。 然後懲處輕重,依票數斟酌決定。 不過說這麼多,因為我自己不可能以投票來執行這樣的事情, 所以也不會這樣的情形出現。 不過,話說回來,我是認為貓板板主這樣做算是OK就是了。 至於裡A提到的羞辱問題,事實其實已經造成了,板主也說了他們經驗並不是很夠 的確有可能是思慮不是很周全,這樣大概就是下次遇到類似的狀況時, 貓板板主可以再思考的問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ꈠ▄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2.42

02/11 21:32, , 1F
看起來一枝花是在期待會戰的人出現XD
02/11 21:32, 1F

02/11 23:39, , 2F
如果真的出現這種人,我一定會戰的說XDDDD
02/11 23:39, 2F

02/11 23:53, , 3F
小弟是那種砲擊一發就閃人的那種人 不符版大期待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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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2:27, , 4F
↑俗稱射後不理
02/12 12:27, 4F
文章代碼(AID): #13xT4Vy1 (Key_Mou_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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